讓人忍不住想發問的「社區共治」

文:摩登原始人

走下Culemborg火車站的月台,旁邊一群人正排隊等著下一班進站的公車,步行不到5分鐘,已經置身於荷蘭知名的永續社區『EVA-Lanxmeer』的街道上,完善的火車及公車大眾運輸系統讓這個永續社區及其周圍避開了不必要的車流和塞車窘境,社區四周設置的公共停車場,成為了入住該社區要能夠接受的第一道關卡,住戶無法享受將自家小客車停在門口車庫的便利,然而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空氣清新的社區環境以及行人和自行車擁有完全自主的生活空間,這一項入住政策,是由第一代社區居民共同協商過後的決定,所有要入住該社區的新居民,都必須簽署一份社區公約,這份社區公約代表著目前的這批居民對於該如何管理生活空間的共同決定,在參訪的過程中,我們透過不斷的發問便會漸漸發現,這一份社區公約,以及對於這一個社區的管理與想像就像是一個有機體一般,因應著不同的成員加入,透過不同的技術與知識分享進而不斷地改變。


圖一:居民參與社區公共空間規劃及實際執行(Wals, 2012)

發問一:這樣的社區一開始是如何形成的?

在20世紀末首先定義永續發展的關鍵報告:《布倫特蘭報告》將重視環境的思維帶到歐洲各國,荷蘭國內的環境意識尤為滋長,荷蘭政府於是在1988-1989年間陸續通過兩項修法,一是空間規劃的第四備忘錄,二是國家環境政策計畫,兩者皆鼓勵人與自然永續共生的社區規劃,生態教育基金會(EVA)抓住這個契機,將規劃已久的社會學習環境教育藍圖付諸實行,正巧,Culemborg市政廳願意提供場地作為打造共治社區的起點,就這樣,一個立基於與自然共生,長期互動,並且結合各種利害關係人的社區運作開始啟動。

最初入住這裡的居民,和當地的市政廳,學者及基金會合作,充分地參與了整個社區空間規劃,在過程中,共同決策的運行方式也逐漸磨合成型。在與自然環境共生及有利於社區群體互動自治的前提之下,可容納約240個住宅單位及24公頃農園面積(大約12個小巨蛋)的大片土地被劃分為四大區域,第一區為私人住宅區,第二區為公共戶外區,第三區為密集使用公共區域(例如公園),第四區為具有提供社區實務及從事農園教育的都市農耕區,每一區的功能使用區分相當明確,但每一區之間的銜接卻是相當“自然”,像是區域和區域之間會用水塘、步道、樹籬或是綠帶做出區隔,如此自然區域的連續,也進一步確保了社區內生物多樣性的維護,實踐與自然共生的理念。


圖二: Eva-Lanxmeer 社區最終空間設計圖 (Wals & Noorduyn, 2008)

發問二:和社區相關的決策是如何產生?有衝突怎麼處理?

社區的居民依照自己的興趣與專長組成各種維繫社區運作功能的委員會,像是廢棄物處理與回收委員會、水資源管理委員會、農食生產委員會、綠能循環管理委員會以及公共區域管理委員會等等,社區居民都能夠對相關議題的委員會提出想要改變的點子,無論有無得到委員會的支持,只要能夠取得社區居民的共識,並爭取到足夠的資源進行內容的實踐, 便有機會將方案付諸實行,過程說起來容易,但是在取得社區居民共識的過程中,是要透過不斷的討論與協調,在妥協與爭取中取得平衡,讓我們舉關於社區內養貓這件事作為一個例子,社區的居民有不少是家裡有養貓作為寵物來陪伴左右,但是寵物貓在春夏之際常常會在公共綠地將同樣以社區為棲地的野生小鳥當作獵物或是玩物,為了避免此一情形,一開始委員會希望禁止家貓於該時節在公共綠地活動,但是此規範並無法被所有人接受,透過一次次的討論希望激盪出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案,最後大家決議家貓仍然能夠協同主人自由出入公共綠帶,但是必須在頸上繫上鈴鐺作為小鳥的警示,如此一來,不僅不會限制行動的自由,自然的生態也得以維護。

另外一個例子是關於自家門前停車位的設置,這項規範在居民簽署社區公約時便已被告知,然而新加入的居民多為嚮往與自然共生的永續居住環境,雖然理解當初設定該規範的用意,但是因為沒有充分參與決策制定的過程進而無法深刻感受整個社區對於遵守這項規範的諸多考量,同時,也因為還無法以社區共有自治的思維去考量,進而認為在自家私人土地因應自我需求(例如老人接送)劃設停車位是相當合理的舉措,便請了律師將合約修改後劃立了自家門前的停車位,當部分車輛開始行駛於社區,原有的居民對此提出了異議,衝突一觸即發,但是隨著一連串的討論協商進行著,新的成員帶來了新的需求,然後舊有的社區規範依舊是多數人的嚮往,在互相理解之後,取而代之的是彼此的妥協與接納,因應特殊的狀況,自家小客車是可以行駛於社區內,但是,平常時刻,社區內仍是禁止車輛行駛,同時,為了避免相同的衝突再次發生,特別設立了一個委員會處理新住戶入住時的溝通事宜,將討論協商的過程提前在此階段進行,讓新住戶在入住社區時充分感受並理解到自己將成為社區一份子能夠享有的權利及需要履行的義務。

社區的自治運作動能來自主動積極的成員互動,但是如何維持這樣的熱忱和積極度是一大考驗,面對不積極參與的鄰居又該如何應對?曾經有一對居住了10年的夫婦從不曾主動參與公共綠帶的群體維護活動,但是在有了小孩之後,為了讓小孩有機會學習與他人互動及體驗各種社區活動,這家人的身影開始頻繁地出現在各個社區活動當中,這對夫婦的舉措不禁讓人為他們捏把冷汗,對於這對夫婦十年的不聞不問難道大家都不會有異議或是不滿嗎?但是事實證明,這對夫婦在這個社區過了十年安居樂業,沒有輿論干擾的生活,關鍵原來是在於社區居民對彼此的“尊重”,尊重每個人在資訊充足的條件下所作出的決定,相信該決定必定也是歷經了各種考量後的結果,比如,無法參加公共區域的群體環境維護活動或許是因為工作或是生活上的時間不許可,在可以的時間和體力上,個人的付出也是另一種參與的模式,這樣的尊重文化無形中也減少了許多衝突的產生。


圖三:社區內的公共區域係居民的重要生活和互動場域 (圖為作者自有)

發問三:公部門在社區自治中扮演的角色其實很重要?

社區共治就是無政府的自治狀態?公部門在社區自治的過程中其實提供了很多必要的協助,同時也扮演著監督的角色。空間的規劃上是做不到絕對的隔絕,也因此無論是否被劃為自治社區的範圍,對於公共空間有著相同的衛生安全管理規範以避免問題的擴散影響,若社區自治管理的結果沒有達到設定的標準,那麼這項權利(也是一種義務)就會改由市政廳來規劃和執行,每兩年一次的市政廳視察便是雙方交流的重要時刻,也是檢視社區的居民是否會必須回到一般社區的運作模式,也就是由公部門進行公共區域的管理和維護的工作。

社區居民與公部門之間更像是分工合作一起管理該區域的夥伴關係,居民作為長期生活的居住者,更能夠知道彼此對維持社區自治和永續生活的需求,而作為理念的最大支持者,市政廳在能力及法規許可的範圍內提供各項資源及知識的協助,包括空間規劃諮詢、綠能基礎設施的建立、水循環處理技術、各項綠補助的申請等等,即時的應對與有效的輔助是公部門展現支持的最大作為,但是這樣的改革在公部門內部也並不容易,如何打破由上而下的階層式運作,到有彈性的適時回應社區的需求,也是公部門與社區居民不斷磨合的成果。


圖四:社區的蘋果園係公部門協助媒合並共同維護的案例之一(圖為作者自有)

發問四:這是可以複製的經驗談?!

結束了參訪行程,不少人躍躍欲試地開始盤算究竟如何複製這樣的共治社區成果,但也有不少人抱持著批判和懷疑的態度,認為這個太過於奇特的社區共治計畫,只會讓一般大眾感到窒礙難行,到底,這樣的『社區共治』是否能夠成功在別處複製?便成了一個很好的研究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不免要仔細回顧每一個發問和經驗分享的過程,便不難發現,此時此刻呈現在參訪過程的成果,仍是一個持續變動的狀態,透過不斷地歷經『提出新點子→討論協商→分工合作→折衷接受→實踐檢討→想法回饋→提出新點子』這樣的循環,每一個環節都是社會學習過程的累積,透過互動討論,在理解與尊重不同的聲音的前提下,尋求並分享所能夠取得的資源,最終歸納出一個不見得是大家『想要』但卻是都能『接受』的發展方向並加以實踐和回饋。或許是參與了這個過程,也或許是能夠參與某個環節的念想產生了動力,更或許是享受了這個過程所帶來的成果,在訪談的過程中意外的發現,在這裡的住戶,每一個人對於願意投入社區共治的程度和原因有著大大的不同,而且對於社區的未來都有自己獨特的想像,那不是一個共有的藍圖,而比較像是一塊塊拼圖,因為不同的理由聚集在一起,但同樣的是享受著同心協力完成拼圖的過程,這樣的開放尊重的態度和討論協商的過程,或許才是值得借鏡的『社區共治經驗』。


圖五:社區木造工作坊:由退休居民經營,以當地可取得之閒置木材,開辦工作坊邀請社區民眾和孩童一起參與製作(圖為作者自有)

影片Your own garden the public space – maintaining Lanxmeer’s neighborhood
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Pib79RbQ4o
影片來源:StichtingTerraBella, 2011


[one_sixth padding=”0 0 0 0″][/one_sixth][three_fourth_last padding=”0 0 0 0″]摩登原始人
有一顆不安於室的靈魂,但卻又容易滿足於美食、自然與溫暖的擁抱,總是在追求有意義的平凡生活,目前結論就是,不用想太多,去做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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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顆不安於室的靈魂,但卻又容易滿足於美食、自然與溫暖的擁抱,總是在追求有意義的平凡生活,目前結論就是,不用想太多,去做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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