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城事

eyes on place



我們的公園Park III – 公民參與怎麼做?

文 : meowying

近年來公務部門強調民眾參與的重要性,幾乎所有的案子都需要執行公民參與。

公園是市民喜愛的綠地空間,民眾的心聲與想法更不能忽略,因此公園更新設計中,公民參與也是設計過程中很重要的一環。但是不論是政府、廠商甚至是民眾,都還在不斷摸索與磨合,試圖找出屬於臺灣的公民參與方式。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1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2
不同形式的專家座談會 (來源 : 設計之都總結報告書附錄13 : 臺北市工務局公燈處)

正因如此,參與的過程或是說明會並非都是順利的,經常有許多激烈的抗爭與衝突,這也讓不少廠商怯步,政府單位發愁,然而我認為這是民主發展的一個過程,是臺灣人民與政府、廠商一起尋找公民參與平衡點的一個過程,因此拿國外執行案例來比擬,評斷臺灣的民眾參與不夠文明,或是效益不大,我覺得是不公平的。相反的,應著重在到底甚麼方式的民眾參與,對公園的更新或是設計上才是有助益的。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3
不同形式的專家座談會 (來源 : 設計之都總結報告書附錄13 : 臺北市工務局公燈處)

一般公園更新的公民參與方式有很多種,也正因為如此,參加的族群也有明顯的不同,例如舉辦座談會的方式,由專家學者帶領民眾參與,指認問題,然後提出願景的方式。根據觀察,通常此類型的參與方式會吸引比較多喜歡自學或是本身也是相關專業人士或學者來參加。另外像是舉辦工作坊的方式,讓民眾透過貼字條的方式提出想法,或是透過動手做模型的方式,與設計單位交流,甚至有時會結合周邊學校,讓學生、家長參與設計的過程。而這樣的參與方式,通常比較會吸引像是文青類型的民眾,或是比較關係整體社會生態和環境議題的民眾。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4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5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6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7
不同形式的工作坊 (來源 : 設計之都總結報告書附錄13 : 臺北市工務局公燈處)

當然也有透過問卷與訪談方式的民眾參與,透過長期與當地民眾閒話家常,來理解民眾的需求與想法,並收集相關資訊。最後還有公燈處執行方式中最常見的參與方式 – 民眾說明會,透過說明會和大家交流討論。根據觀察,通常來參加民眾說明會的族群,大部分會是對設計方案持有反對意見的民眾群。而有趣的是,那些被訪談的民眾,反而鮮少出席任何形式的民眾參與聚會,然而這些民眾卻經常是使用頻率較高的居民。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8  我們的公園Park III-09
左 : 民眾說明會 (來源 : meowying)
右 : 民眾說明會 – 木柵公園更新說明會 (來源 : http://photo.xuite.net/mhps22/18493212/4.jpg)

個人經驗中,在公園規劃設計過程,對我們設計師最受用的民眾參與方式,還是透過訪談與問卷的方式為基準做發展,透過直接與民眾對談與紀錄方式去了解,當然也同時要配合使用者的觀察紀錄,在不同的時間點,長期去基地觀察,和民眾交談,了解更多他們的生活習慣與需求,甚至因為熟識後變成當地居民的朋友,在有了這一層相互信任的關係後,雙方在規劃設計的過程中才能達到真正的溝通,而對設計師而言,設計出一套安全性、同時符合民眾需求的方案,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的公園Park III-10 我們的公園Park III-11
問卷與訪談 (來源 : meowying)

但是這樣的模式還不夠完整,建議仍要結合像是工作坊的參與方式,收集更多不同民眾面向的資訊與隱性需求,這樣的配套方式因涵蓋的民眾群比較廣,得到的實質效果也會比較好,否則公民參與經常執行到後來都落於形式化。

而民眾參與流於形式化也是公務部門在執行上一直有的問題點。一般來說,政府標案委託予民間設計公司執行,民眾參與的過程也都是由設計公司來執行,因此設計公司成了唯一溝通橋梁,政府單位本身並沒有直接地與民眾作接觸,然而各階段的審查會卻是由公部門主持,方案核定權也取決於公部門,這樣的執行模式本身就藏著矛盾點。再加上各家設計公司對民眾參與執行程度的認知不盡相同,這些變數因子也影響著公民參與的過程及結果。也因為如此,好的設計公司即使盡力傳達,但不見得每每都被採用;若不負責任的設計公司,可能就只是應付般的依照合約執行,因此民眾參與的真正效益都迷失在這些沒有直接接觸的過程中。

另外還有一個關鍵點取決於各部門長官對民眾參與的定義與想法,經驗上幾乎與長官對自己未來政途的願景藍圖緊密相關,以公民參與為自己政績的考量來執行,所以往往也是因為這樣效果不彰,因此我認為在民眾參與過程中扮演溝通橋樑的設計廠商固然重要,但是若是政府單位的心態從未改善的話,不論有多少次的熱烈參與、設計廠商費盡多少心思,最後仍會導致功虧一簣。

我們的公園Park III-12 我們的公園Park III-13
左 : 政府長官對公民參與的定義不同,執行方式也有異 (來源 : 我們的島-許一個好公園)
右 : 民眾參與成為政府長官政績考量 (來源 : 大湖公園回春新登場)

公民參與是近年來設計師與規劃師在執行計畫過程中的一個重要元素,可以幫助我們規劃出更貼近民眾需求的方式,尤其公園屬公共環境,與民眾的介面多元化,公民參與正面的效益性是不容忽視的,然而執行方案的最高原則還是應以社會責任與公共安全、法規為依歸,在公民的參與過程中,一定會有來自不同的需求與意見,但不見得都是適宜的,身為設計團隊,我們的責任即是廣納意見後,做出正確的判斷,並找出三者之平衡點。

我們的公園Park III-14 我們的公園Park III-15
左 : 民眾和設計師一起brainstorm (來源 : HPIC – Highland Park Improvement Club)
右 : 參與式設計-設計師和社區學校一起發想規劃公園未來藍圖 (來源 : meowying)

而身為公園主管單位的公燈處更不容忽視這樣的自覺,因為擁有最後決策權、擔負起臺灣人民生命安全的,是身為人民公僕的各位長官們,所以若只是一味的只想快速解決反對聲浪,卻罔顧專業良知的決策判斷,這樣的方式並不是真正的公民參與,反而是對公民參與的不尊重與敷衍。近年來公燈處的公民參與頻頻出現以政治作秀來主導專業的現象,最後雖然方案得以推動,但實際上只是表面的修復或更新,對生態環境、景觀意象或是環境永續性的實質助益,幾乎為零。只是一件又一件浪費納稅人的錢,最終被犧牲掉的,仍是無辜的公園生態與民眾權益。

公民參與到底應該怎麼做?主管單位的態度又應該是如何?專業與民眾需求如何取捨?我想公家單位急切需要深思這些重要課題,唯有釐清這些議題,才能讓公民參與的效用發揮。

 


Untitled

Meowying
來自火星的貓,還在地球尋找fit in的角落,還在尋找能理解火星邏輯的地球人。

作者的其他文章

來自火星的貓,還在地球尋找fit in的角落,還在尋找能理解火星邏輯的地球人。


在〈我們的公園Park III – 公民參與怎麼做?〉中有 1 則留言

  1. 「chewei」的個人頭像
    chewei

    或許要把「公共工程」放到「公共政策」之中,並且從公共政策的生命週期(問題認定Problem Definition / 政策規劃Planning / 政策合法化Legislation / 政策執行Execution / 政策評估Evaluation)來開展公眾參與,在公共政策本身的節奏中進一步結合願景審議、非工程措施、探討未來公共資源如何投入、解決課題之最適切的行政方案為何、執行後檢視..等

    另外,這裡也有蒐集一些「公民參與市政」的案例~
    https://g0v.hackpad.com/Fy5roPxro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