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沙耶為什麼要離家? 從青少年冒險、孩童遊戲談到playscape(玩的地景)

文:吳比娜

 

前言:最近有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爭取促進孩子健全發展的遊戲場,除了反對千篇一律的罐頭公園,引進公民參與,也許也應重新探討遊戲、冒險對於孩子的價值,激發城市空間的想像。


 

在十九世紀末的密西西比河畔,小鎮上,姨媽放大了嗓門要找湯姆:「湯姆你又惹了什麼麻煩?」派他去用灰漿刷牆,聰明的湯姆很快把小孩子唬得一愣一愣,紛紛用自己心愛的寶貝來跟湯姆交換刷牆壁這項好玩的不得了的工作,接下來碰上他的好朋友哈克,兩個人搞進了一大串麻煩事,從坐著木筏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到遇見吉姆,到進洞窟碰上了埋藏寶藏的強盜,兩個人賺了一大筆,光鮮亮麗的回到鎮上去受到表揚。這樣青少年冒險、嘗新的故事,構成美國人性格的特色,孩童與青少年調皮搗蛋、面對未知、挑戰,再由此成長,這也是新大陸裡開創精神重要的一部份。

「湯姆歷險記」裡青少年成長的過程,有一系列的空間可以支持:蠻荒廣裔的密西西比河流域,有濡濕茂密的樹林,湍急的河流,有樹屋,是男孩們的秘密基地,藏著凶狠的不法之徒,可以碰到社會裡的相異階級(黑奴吉姆),這是一個多姿多采的地景,是這樣的環境,培養了青少年的冒險精神,可以奔跑、追逐、跳躍、探索。如果湯姆沙耶一直待在家,他會成長嗎?

想到這件事,是有感而發,相較於現代的青少年,成長在一個淨化的環境,規規矩矩的,連個陌生人都遇不到,在都市裡每一寸空間都被商業和住家、車子佔滿。孩童在城市中的生活空間,就只有在學校和住家間移動,這樣的孩子,他們要去哪裡玩呢?

曾看過一篇文章,談到台灣傳統兒童的遊戲空間,從戰後以池塘、稻田、農村為主的戶外活動,到工商發達以來漸漸被以室內空間與玩具取代,現在更大量轉換為電子媒體,孩子們不在戶外玩了。在台南社大課上,一位年紀較長的學員提到,在她小時候,廟的前面通常會有比較遊手好閒的人,有時比較智能不足或瘋瘋癲癲,卻被社區所熟識,往往也被包容,在她的例子裡,是個奇特大叔,帶著一群小孩子玩,連很髒的水溝也跳下去游泳,探索城市奇怪的角落,這段冒險的經驗讓她印象深刻,而他們的父母竟然也都不以為意,當時並不認為有什麼不好或不對,像這樣子奇言異行的角色,現在大概都被排除在孩童的遊戲空間之外了。

到底城市的青少年和孩童,都在哪裡玩呢?青少年與孩童需要什麼樣的空間?這裡我想引用“playscape”這個概念,playscape(玩的地景)的意思,是一種創意的玩樂,相較於玩玩具是跟個別物件的單調互動,兒童需要的也許是玩的環境、空間、地景,是一種流動、自由、開放的想像性經驗,有各種的決定、結果、策略。認知心理學家就提出,對孩童發展,玩是不可或缺的經驗,相對於消費空間、商業空間都有預期性的目的,行為是受規範的,而玩的空間,是讓兒童和成人能與城市環境創意互動。

我們也許認為,玩的空間就是增加一系列有溜滑梯遊戲場、或是更多籃球場,可是美國Cabinet雜誌James Trainor的一篇文章,大加達閥現代千篇一律的兒童遊戲場,他追溯到五零年代的紐約,指出當時有一任規劃首長大大推動鋪著瀝青、設施防止被破壞的標準型遊戲場,結果這種遊戲場就像被蓋印章一樣,複製到整個國家(也許還影響到台灣..),目的只為了“發洩兒童過剩的精力,讓他們不要破壞到公園的其他設施”;一直到1970年代,兒童的遊戲場才被設計者所重視,年輕設計師Richard Dattner寫了Design for Play這本書,有越來越多的「冒險公園」(adventure playground)被建設,它們就設在一般公園的旁邊,或是位在老舊的國宅、學校的中央,或是閒置的公有地上,它們有各種各樣的形式,有金字塔、有樹屋、有印第安納瓊斯式的繩索,沙丘、Z型樁、爬行的水管,它們是用紐約市常見的材料重組的遊戲環境,所費不高:磚、電線桿、繩、砂、木桿、金屬管,不是那種一體適用的制式設計,吸引了大人與小孩。

02(照片來源:Cabinet

人類學家們開始觀察,小孩子是如何玩的,在特別被為人所記得的67街冒險公園裡,當時公園開幕的傳單寫的很簡單,說:這裡有「火山、叢林王、通道、樹屋、金字塔溜滑梯」,充滿了吸引力,在陸續的幾年內,在Dattner和Paul Friedberg等設計師的設計下,城市裡一連串的冒險公園開張了,裡面各項設施想像力是豐富的,有愛斯基摩小屋、土堆和磚作的桌山、螺旋扶手、石頭迷宮、繩索橋… 等等。

01(照片來源:Cabinet 

04 (照片來源:Cabinet 

 

設計者引用英國著名地景設計師與兒童權社運者Lady Allen of Hurtwood說的:「Better a broken bone than a broken spirit- 寧可跌斷骨頭也不要折斷靈魂。」社區、組織、鄰居、學校、家長組織起來,為新的、有趣的公園募款,到現在,這些成長於七零年代的大人,都還回味著當時的城市裡的冒險公園,他們會談論起以前城市的一角曾有個愛斯基摩人小屋、哪裡有個紙盒屋,曾經有個怪先生跟著小孩一起玩。

可是七零年代以後,紐約的治安日益惡化,冒險公園的確成了城市許多藏污納垢的角落,通道裡藏著垃圾,塗鴉,城市裡瀰漫著一股風氣,擔心公共空間裡的犯罪、強盜、吸毒問題,不安全的耳語開始流傳,政府的維修與管理經費又降低,漸漸的,公園老舊破壞,許多設施都已經拆除了,1990年代,家長的文化又整個改變,父母對於秩序的要求提高,安全至上取代探索,兒童生命經驗中冒險、不確定的部分整個被排除,這反映在政府的政策上,遊戲場的安全標準不斷的被提高,原先的冒險公園被關閉、「升級」、整修,逐漸成為齊一的兒童遊戲場。

一直到2011年,一篇在紐約時報上「我們的遊戲場是不是太安全了?」的文章,才又引發了對於遊戲場的改造,新的遊戲場在重建中,但基本上,政府的安全法規,還是讓遊戲場很難成為一個「玩」的空間,有條法律甚至規定,如果不是為了陪伴小孩的話,大人不准待在遊戲場裡- 避免他們侵犯或是做壞事。

玩的空間在哪裡?

我想起我的朋友說的,曾經,有一個廢棄的鐵路局工地,他們穿過鐵皮偷偷的溜進去,在一片亂七八糟的東西中,看到丟掉的玻璃底片,好像是古物,拿起來對著光看,萬分的入迷。我不知道這後來跟他成為攝影者有沒有關係。

惠特曼草葉集的詩中說:那個孩子拿起來第一件的物事,感到驚訝、憐憫、愛、憎恨的物事,那就成為他/她的一部份。

如果玩的空間被殺死了,城市是僵固的,如果湯姆沙耶一直沒有離家,他就不可能成長,也許城市裡還是需要一些圍起來的鐵皮工地,是青少年的秘密角落,而大人不一定是要止步的,只是也該一起玩。

 

 

文中紐約案例、照片與惠特曼詩引用自Cabinet:http://cabinetmagazine.org/issues/45/trainor.php

 

 


吳比娜
現任台南社大教師,從事城市的觀察與教學,參與多項規劃與社區營造案,喜歡在草地、廣場上發呆,大街小巷趴趴走 ,合譯有「反造城市:全球非典型規劃術」

著有《在留白城市散步》《尋訪台江古早味》,合譯有《明日的農場》等書,喜歡大街小巷趴趴走,嚮往營造更理想的生活環境。從在城市散步,希望趕快到城郊農場去耕種~
背景是台大城鄉所、哈佛公共政策與都市規劃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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