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城事

eyes on place



『非常』公共空間(上篇)

 

文/侯志仁Jeffrey Hou      譯/吳比娜
本篇文章出處為「城市造反–全球非典型都市規劃術」,左岸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出版。

  

「飛夢」可說是西雅圖最有特色的社區之一[1],街角立著一座十六呎高的列寧銅像(這不是美國嗎?),對街商店的屋頂上則架著一顆從海裡打撈起來的火箭,附近的橋底下還有一隻專吃金龜車、叫做ㄘㄨㄛˊ的神話怪獸。2001年的某一天,這個亦名為「宇宙中心」的社區,又多了一個寶貝,…一座八呎長、金屬製的胖豬雕像,在黑夜裡被悄悄地設置在人行道上。

[1] 飛夢社區的故事,可見『飛夢共和國』,遠流出版社。

這隻豬仔在西雅圖立即造成轟動,社區居民議論紛紛,地方報紙連續幾週追蹤報導,追查到底是誰沒有經過准許就把它立在這裡。兩個月以後,當周邊店家開始抱怨,正準備將它搬遷時,它又在一夜間神祕消失。後來,媒體發現這隻豬仔是兩位匿名藝術家的一件反商業主義的創作,主要在模仿並嘲諷官方的『豬兒大遊行』——一項以藝術結合募款為名的活動,在全西雅圖的購物中心和街道放置被裝飾的豬兒雕像。

矗立在人行道上,飛夢社區的這隻豬仔,不僅是社會和藝術的宣言,也是對當代城市公共空間的批叛。儘管雕塑本身沒有影響街道空間的使用,但它「不正當」的出現,卻挑戰了公共空間的規範,包括市政府對公共藝術設置費用的要求。儘管豬仔的誕生沒有透過所謂的市民參與,但它引發了鄰居們、市民、媒體的討論,讓街道成為公共論壇。它的出現,使得公共空間的「公共性」真正鮮活起來。

世界各地類似飛夢豬仔的事件,層出不窮。它們代表了微小卻持續不斷的反抗行動,挑戰著日益被規範化、私有化與單一化的公共空間。在美國奧勒岡州的波特蘭市,「城市修補」(City Repair)的社運分子,把十字路口漆上鮮艷的顏色和花紋,邀請附近居民,一起把平凡的十字路口變成鄰居們的聚會空間。在倫敦,「空間駭客」(Space Hijackers)從事了一系列的城市游擊行動,包括在街道上放長椅,讓街道不只是枯燥的步行空間,以及在倫敦的地鐵車廂裡辦派對(Circle Line Party),直到被警察阻止。在台北,受不了高漲的房價和政府的無作為,市民占據了城市的精華地段,睡在路中間抗議,開始了當年的「無殼蝸牛運動」。

這些反叛的行動跨越了國界,也反映了不同的社會脈絡和議題。從歐洲到亞洲,人們占領都市的剩餘空間和工業廢地,轉作做新的用途。從北美洲的東岸到西岸,新移民改變了都市地景,置入新的活動與功能。在東京,郊區住宅被轉化成為所謂的「第三地點」(Third Place)[2],既是私人的空間也是社區的領域。從西雅圖到上海,人們種菜或跳舞,長期或是暫時性的占領了都市空間,注入新的活力與意義。

[2] Third Place是Ray Oldenburg (1989)所提出的概念,意指介於家居與工作之間、支持社區生活的地點。

這些自力營造的場所、都市空間的收回和挪用、暫時性的事件與快閃行動,為當代城市的集體領域提供了新的形式。不再受限於鄰里公園、廣場、市政建築等傳統公共空間的典範,這些「反叛」的公共空間,挑戰了所謂「公共」的定義和「空間」的生產模式。

作為市民或是專業者,我們可以從這些日常(或「非常」)的反叛行動中學到什麼?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當代城市的公共領域有哪些侷限與機會?這些反叛的空間與行動,究竟如何挑戰傳統對於公共的定義與空間的生產?它們如何擴展公共空間的角色、功能與意義?這些即是我們在本書中所討論的問題。

 

公共空間:民主、排他性與政治控制

公共空間長期以來,一直是城市文化一個重要的面向。在全世界各城市裡,廣場、市集、街道、廟宇與公園一類的空間,長久以來一直是市民生活的中心,提供了聚會、社交、休閒與慶典等活動使用,有時也不免成為抗爭與示威的場所。公園和廣場等開放空間,為擁擠又僵硬的都市生活提供了必要的抒解。作為公共空間之一的公共建築不但是一個城市精神的表徵,同時也隱藏著許多個人的記憶。作為日常生活與重要歷史事件發生的地方,公共空間同時蘊含著官方和非官方的集體記憶。

扮演著城市裡社會關係、公共論述和政治行動的媒介,公共空間不只是有形的空間與疆界。就如Henaff和Strong(2001:35)所說的,公共空間「是一串社會關係、政治制度、司法規範的組合」。Brill(1989:8)也寫道:公共空間是公共領域和公共生活的代表,是「一個論壇、一個群體行動、社會學習的場域,還有相互交流的平台」。西方傳統裡,從希臘的小廣場時代開始,公共空間就一直有著民主、開放與公眾討論的正面意涵,因此Henaff和Strong(2001: 35)認為,民主的概念和公共空間息息相關,「公共空間意指對所有人開放、被大眾所熟知,被每個人所認同……是特殊利益與私人空間的相反詞」。地景建築學者Mark Francis(1989: 149)亦寫道,「公共空間是一個公民意識與公共性形成與表現的地方」。此外,Fraser(1990)也視公共空間為市民對話和連結的場域,而I. M. Young(2002)更進一步認為,公共空間代表一座城市的開放性,並反映它的多元與包容。

然而,相對於這些美好的描述,公共空間的真實面卻往往顯現了政治現實和社會偏見。Agacinski (2001:133)指出,在法國大革命前,所謂的「公共」在西方的定義,僅限於那些「識字又知書達理的人」,「和一般大眾迥然不同」。即使是在近代西方歷史,研究者認為,「儘管表面上具有公共性和可即性」,官方或正式的公共空間通常建立在某種程度的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包括性別、階級和種族的排除(Fraser, 1990: 59)。性別特別是一個有力的排除界線,使女性被規範在私領域,阻絕她們充分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Drucker and Gumpert 1997)。因此,所謂的公共空間,長期以來一直是充滿排他性的,它代表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劃分,以及某些社會成員的權利,不同於Young(2002)對公共空間持有具包容差異和多元的定義。

除了排他性外,公共空間自古以來也是權力展現的場域,以及受政治控制的對象。在中世紀西方的君權下,公共空間常常是政治力上演、展現和被正當化的舞台(Henaff and Strong 2001)。在近代的集權國家,大型的公共空間通常是軍隊遊行的場所,用來向人民和敵人炫示其武力。在現代的民主社會,當權力從君主被移轉到人民,公共空間總算是成為人們自由表達言論的正當場所。但這樣的自由,若沒有經過重重奮鬥和警戒,從來不會真正實現。「後911」注重安檢和充滿監視的反恐時代給了我們新的警訊,公共空間裡各種層出不窮的新管制,已經大大減少了人們行動與言論的自由,限制了公共空間裡的活動與意義(Low and Smith 2005)。

在不同的文化傳統裡,公共空間的功能和意義也跟著有所差異,表現出不同程度的社會和政治控制。在近代的西方民主體制裡,公共空間和公共意見的形成,是民主程序的重要一環。透過集會和對話,公共領域裡的言論代表對政府的監督,使政府必須對人民負責,「民間」和「國家」的區別,是正規民主政治的重要元素。相反的,在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東亞,社會和個人生活幾乎全部由對國家和家庭的責任所支配,沒有留白,在傳統上,公共空間要非不存在,就是緊緊地由國家所掌控。

江戶時期的東京就是一個具體的例子,在德川幕府的統治下,城市在空間上被劃分為山手(由高地上官員所居住的大型私人宅院所組成)和下町(一般大眾所居住,擁擠並受嚴密管理的街區)兩區。在下町,唯一的大眾聚集地是有柵門的街道和岸邊的市集,人們如果想要躲避規律嚴謹的日常生活,就必需要到城市外圍的遊園地,包括今日的淺草一帶(圖1)。

圖1  淺草寺今日是旅遊勝地,但原本它一度是江戶時期東京的遊園地,位在城市的幅員之外。(侯志仁 攝)

 

在許多亞洲城市裡,公共空間往往等同於由國家、公部門管理的空間。相較下,真正有活力的日常都市生活,反而多發生在後街、小巷等遠離正式公共空間的領域。首爾的「避馬巷」,一條平行於主要歷史軸線鐘路的窄巷,就是一例(圖2)。在封建時代,平民在鐘路上必須對騎著馬的貴族與官員行禮,久而久之,為了要迴避對貴族與官員頻頻鞠躬,平民大眾轉而在後巷闢出一條捷徑,逐漸的,餐廳和商店開始在後巷發展起來,像是一個平行的小宇宙,充滿城市的活力。

在美國,公園的發展和設計,則提供了另一種例子,顯示公共空間不及想像中的開放,反而一直受到意識形態的影響和制式的管理。Cranz(1982:3, 5)指出,美國早期田園式的公園設計風潮是建立在「反城市的理想」,「為了將人們從萬惡的城市帶回田園的純淨環境」。後來普遍可見的現代式鄰里公園,亦反映了這種觀點——它們通常位於人口稠密、由移民和勞工階級所組成的社區。這些公園與遊戲場的設置,主要是讓兒童和成人遠離混雜的街道,讓遊玩紀律化,並將新移民同化到美國主流文化裡(Cranz 1982)。今日,雖然多元文化的價值已常被主流社會所接受,但這歷史性的偏見仍普遍存在。Low, Taplin和Scheld(2005: 4)即發現,在美國「大型公園的限制性管理,對移民與少數族裔以及各種文化族群,創造了越來越不友善的環境」。觀察了洛杉磯各種不同文化群體在鄰里公園裡的使用行為,Loukaitou-Sideris(1995: 90)寫道:跟包容的概念相反,「現代美國的鄰里公園,並不符合社會不同層面人士的需要」。

圖2 首爾消失中的避馬巷,原本是城市裡平民的重要通道和非正式公共空間。(侯志仁 攝)

 

被侵蝕的公共空間和公共生活

數十年來有關公共領域的文獻中,公共空間和公共生活的侵蝕和消失,已成為一個顯要的主題。在《再會吧!公共人》一書中,Sennet (1992/1978)提出,公共生活已經成為一種形式化的要求,特別當私人和個人生活優先於公共時,社會越來越少去關注公共事務,取而代之的是私人利益和個人慾望的操控。他指出,代表「失去平衡的私人生活和空洞的公共生活」最具體的例子,就是現代建築中死氣沉沉的公共空間,裡面根本就沒有社會互動的機會(Sennet 1992/1978: 16)。更晚近,Putnam(1995)以「獨自打保齡球」(bowling alone)的比喻,來描述美國社會日漸低落的市民參與:投票比例減少、公共會議出席率降低、傳統組織像是工會和教會成員的減少,都是例子。他認為,這樣的風氣削弱了民主政治的運作(Putnam 1995)。

近幾年來,公共空間普遍的私有化,更危及了原本在實質和精神上均已搖搖欲墜的公共空間。在世界各地的市中心和郊區,土地被轉變為主題式購物中心或是所謂的假日市集。為了重塑往日成功的都市空間,仿傳統的市街和小鎮廣場被重新打造,但同時這些地方又和其他都市空間隔離起來,創造一個購物和商業的安全天堂。儘管這些空間在外表和形式上,看起來很像過去傳統的公共空間,但它只徒有外表,而沒有真實的功能和意義。

此外,為了刺激經濟成長,公共資金被拿來補貼私人計畫的開發,開發商只要提供一些功能有限的公共空間,就能大幅受到獎勵。隨著街道、鄰里、公園變成購物中心、圍牆化的社區與企業空間,公共空間已逐漸受限於新的擁有權與商品化的控制之下。Davis(1992)觀察到:量販店和超級購物中心的「公共」空間,已取代了傳統街道,並規範了原本即興的活力。Loukaitou-Sideris和Banerjee (1988)更寫道:「美國市中心是為了企業經濟的需求而量身打造,把城市的形式屈居於利益的邏輯之下」。

受控制的公共空間已是全球城市的普遍現象,代表著空間的形式與意義如何隨著資本的力量而改變。從洛杉磯的邦克丘(Bunker Hill)到約翰尼斯堡的沙敦(Sandton),私人利益建造了城堡化的市中心和次中心,為了保護各種「類公共空間」和私人財產,使其免於受到「不受歡迎份子」的入侵(Whyte 1980)。除了功能受限,公共空間的私有化也影響了現代城市的政治氛圍,Kohn(2004:2)寫道:「當私人空間取代了大眾的聚集場所,政治對話的機會也就隨著消失」。Mitchell(2003:34)也提出,「在一個由私人財產權所定義的世界,要去形成一個健全、有包容力、又多樣化的公共,實在難上加難」。Barber(2001:203)進一步指出,空間的私有化和商品化,將我們原本「複雜又多功能的公共空間變成單面向的消費場所」,他寫道:「美國城市的購物中心化,也意味著美國市民社會和公共的撕裂」(Barber 2001:201)。

 

叛的公共空間:暫時的脫序與日的對抗

有了這麼多歷史枷鎖和種種的阻礙,一個開放和具有包容性的公共空間是否還可能存在?Mitchell (2003)提出了一個重要的論斷,那就是公共空間的創造以及自由開放的保障,是一場無止境的奮戰和行動。他寫道:「公共空間的概念從來就不是被保障的,它只能由不斷的抗爭中得來」(Mitchell 2003:5)。同樣的,Watson(2006:7)認為:「公共就意義上而言,永遠是在發生中,沒有被完成,而且是永遠被爭論的」。Mitchell(2003:5)更進一步指出,「這種抗爭是保障公共空間自由、促進社會正義的唯一方法」,對Mitchell而言,只有透過行動以及具目的性的占領,公共空間才會變成公共的。

今日,即使有越來越多的公共空間受到規範和私有化,不少個人和團體仍然努力不斷,爭取更多的自由,這些行動儘管稍縱即逝,卻反駁著Sorkin(1992)所宣稱的「公共空間之死」。在舊金山,自行車團體「關鍵多數」(Critical Mass),透過定期的聚眾騎車,將街道從汽車輪下奪回,這個行動現在已經出現在世界三百個以上的城市。在北京(舊金山的自行車騎士即是從這裡得到啓發),即使天安門的民主行動被鎮壓後,廣場仍舊是一個緊繃的政治舞台,不時有零星爆發的個人的抗爭。二○○八年在台北,野草莓運動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露宿,抗議陳雲林事件中警方的濫權,為了顯示他們的決心,要求政府回應,學生們在廣場上建造一個村落,有廚房、教室、一個菜園、網播站、民主靈堂,還有露營區(圖3和4)。在香港,菲律賓外勞每個週日占據了建築大師諾曼.佛斯特(Norman Foster)所設計的著名之匯豐銀行大樓(一個全球資本的象徵)之一樓川堂,移工們在那裡野餐、聊天、敘舊和聚會(圖5),將冰冷的企業入口,轉變成充滿活力的聚集場所。

圖3 野草莓運動的學生們占據台北的自由廣場,抗議警方濫權,還有法律對集會遊行自由的限制
(侯志仁 攝)圖4  學生們所建的暫時性紀念堂,哀悼民主的隕落。(侯志仁 攝)

圖5 每個星期天,菲律賓移工將匯豐銀行的大廳轉換為社群的聚會地方。(侯志仁 攝)

 

從不同的面向來看,即使通訊和媒體科技的進步,減低了實體公共空間的重要性,它們也使新的行動和市民異議的表現成為可能。自一九九四年起,查巴達民族解放軍(Zapatista Army of National Liberation)對墨西哥政府的抗爭,即是透過網際網路的串聯,在國際上建立強而有力的支持。從二○○○年在西雅圖反WTO的抗爭開始,反全球化的社運分子依賴全球化的科技,彼此聯繫策劃,在世界領導人和國際金融機構的會議所在,進行示威。不久前,在中國的沿海城市廈門,手機簡訊讓上千的民眾得以在瞬間聚集起來,抗議一所化學工廠的興建,迫使地方政府否決了這項開發。最近,社群網路工具,例如推特(Twitter),被認為跟在伊朗和摩爾多瓦(Moldova)發生大規模動員和抗爭有關(Cohen 2009)。整體來說,這些例子證實了Mitchell的推論:公共空間之死的論斷「太為簡化」,「沒有考慮到新形態的公共空間已然興起」(Mitchell 2003:8)。

在日常生活裡,市民自發與非正式的活動,其實也在創造新的公共空間形式與使用模式。一時興起的活動、非預期的使用,抗拒或是逃逸既有的規定,這些日常的行動將都市空間轉化為Watson(2006:19)所稱之「一個充滿可能、差異和樂趣的交會所在」。關於這點,一個值得參考的例子是北美和世界各地的社區園圃運動,成千上百個原本閑置或被遺棄的場所(包括公共和私人的土地),被轉化成有生產性的菜園,成為社區可以耕種、休閒、聚集、教育的所在(Lawson 2005,Francis et al. 1984; 圖6)。像社區園圃這般的開放空間,已成為另類的城市公園系統(Francis, et al. 1984)。因為同時有個人和集體的使用,融合了私人和公共利益,這些社區園圃就像是「混血的公共空間」,跟保守與單一性質的正式公共空間截然不同(Hou, et al. 2009)。

這些日常的公共空間行動,乍看下雖然不那麼具反叛性,但在很多案例中,若不是經過持續的草根奮鬥,它們的成果不會存在。舉例來說,在西雅圖的貝克山(Mount Baker)社區,園丁和社區工作者曾一度聯合起來,去抵抗市政府把一塊原本已廣為使用的社區園圃,出售給房地產開發商。他們和全市的開放空間支持者組織起來,向市議會陳情,最後通過法令,規定市政府在出售公園土地的同時,必須要在同一個鄰里內以一塊同樣大小的開放空間作為補償,這項條文不只有效的保存了他們的菜園,也守護了城市裡其他類似的公園土地(Hou et al. 2009)。

在太平洋的另一端,在士林夜市——台北市最受歡迎的夜市之一,非法的攤販每天晚上為逃過警察的取締,發展出自己的監視機制、可移動的設備,與暫時性的倉儲地點,當警察從遠方來到市場時,攤販可以輕易得知,彼此用暗號互通,並在數秒內瞬時消失,然後在警察走後又再度聚合(圖7)。這種非正式的機制和劇碼,每晚要上演好幾次,使擺攤的人與逛夜市的民眾得以逃過法律規定,共同創造一個熱鬧和充滿活力的市集。

圖6 像是西雅圖國際區裡的胡培進(Danny Woo)園圃,是由居民和社區工作者所一起建造的,和一般的公共空間在形式和功能上大有不同。 (侯志仁 攝)

圖7 台北市林夜市地攤能在數秒鐘之內攜帶他們的商品消失,逃避取締,這也讓原本豐富的夜市更具機動性。(侯志仁 攝)

 

 

封面照片©一心

 


侯志仁
旅居西雅圖,行走保持紐約速度,徘徊於建築、景觀與城市規劃等專業與非專業領域,現任教於華盛頓大學景觀建築系。

 

 

 

旅居西雅圖,行走保持紐約速度,徘徊於建築、景觀與城市規劃等專業與非專業領域,現任教於華盛頓大學景觀建築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