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zining
台北市這兩年興起了遊戲場的新浪潮,從一個母親的角度,樂於看見遊戲場跳脫罐頭遊具,但孩子需要的不只是單點改造的遊戲場,台北市如何從城市的角度規劃給孩子的遊戲空間,這需要完整且主張一致的遊戲規劃政策,才能在每個空間體現讓孩子能自由遊戲與探索的可能。因此本文針對倫敦計畫下的遊戲空間發展策略進行爬梳,透過倫敦經驗的整理,提出台北也應由城市政策與規劃策略的擬定上,進行系統性的布局,才能實際落實整個城市都能成為孩子遊戲場的理想。
台北市的遊戲場實驗如遍地開花,但未見系統性的政策規劃
2015年底「還我特色公園行動聯盟」倡議政府應該傾聽孩子的聲音,爭取能激勵孩子挑戰與適性發展的遊具規劃,促發了台北市政府在2016年推動”PLAY FOR ALL”政策,陸續翻新市內的遊戲場。
以台北市推動共融式遊戲場的現況來看,目前已完成開放的有33座遊戲場(3個位於國小內、1個為兒童新樂園內、29個位於公園內)(註1),看似遍地開花,但未見均衡的分布,改造的公園多以較大型或新闢的公園為主要改造點,可以發現中正與萬華區內尚未有新的遊戲場出現。雖說目前在試驗階段,但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統計,2015年台北市的孩子,人均遊樂場面積僅為0.2平方公尺。(註2)這些單點改造的遊戲場紓解了部分兒童的遊戲需求,但其實每到平日傍晚或假日時,總是擠滿了想遊戲的孩子,改造雖然開始,但仍跟不上孩子們長大的腳步。
新建遊戲場的排隊人潮 照片來源:zining
“PLAY FOR ALL”是個口號而卻不是方法
單點改造未與綠地公園的地景搭配做整體的規劃
回頭檢視台北市目前推動遊戲場的政策,雖然主張“PLAY FOR ALL”,在規劃階段也積極的尋求身心障礙的兒童與家長參與,並且完成多處的共融式遊戲場,值得鼓勵。但在目前完工的遊戲場可以發現各項遊具大多低矮、且較缺乏挑戰性,若以”PLAY FOR ALL”的主張來看,5歲以上的兒童雖然能玩,但卻較難得到挑戰的成就感,或是更多肢體的訓練,甚為可惜。同時觀察目前完工後的共融遊戲場,雖然遊戲場位於公園內,但單點改造未與綠地公園的地景搭配做整體的規劃,兒童仍然被限縮在人工草皮之上,若能將植栽、池塘、地形、草地或是步道一同做整體的規劃設計,更能觸發多元的遊戲體驗。
倫敦計畫針對兒童遊戲空間擬定發展藍圖與規劃策略
倫敦計畫(London Plan)是大倫敦地區發展的規劃戰略,其中也針對了兒童與青少年的遊戲空間擬定策略,明確主張:所有兒童與青少年都應獲得優質、設計良好、安全和刺激的遊戲設施,鼓勵將自然環境納入遊戲空間,形成支撐城市綠色基礎設施網絡的一環,並擬定每個兒童應有10平方米的遊戲空間。
一方面提升可遊戲的空間量,推動在各個社會基礎設施上加入可遊戲的元素,提供兒童多樣的遊戲環境,一方面也強化兒童的獨立移動性,塑造安全的街道與人行網絡,連結遊戲場、綠地與公園。透過擬定上位的遊戲策略(play strategy),根據預測的兒童人數與未來需求的評估,帶入各個行政區的發展策略之中,設計出相應的可遊戲的空間。並出版了更細緻的補充規劃準則(Shaping Neighbourhoods: Play and Informal Recreation SPG),作為實施此政策時的指引。
定義可遊戲空間類型:使用者年齡、空間規模、可及距離是評估因子
在其補充規劃準則報告中一開始即明確的定義兒童(0-11)與青少年(12+),目的不在於切割兩者的遊戲空間,而是提醒應該意識到不同的年齡層有不同的需求,他們使用的空間也會因年齡而有不同的個性差異。遊戲不只是幼兒需要的活動,青少年、或是照顧者、成年人其實也都需要活動與社交的場域。因此定義出不同類型的可遊戲空間(Playable Space),根據不同的距離、規模、使用年齡而型塑出四種屬性的場域。
可遊戲空間的類型(Playable Space Typology)(本文作者整理)
操作方法:建立資料庫→疊圖→指認課題→擬定策略
為了促成多樣的可遊戲空間,補充規劃準則內也設計了一套操作方法,以幫助各個區域制定或改善當地的遊戲空間與設施,以下是針對已發展區的操作流程:
Step 1:建立現有人口的資料庫
包括人口分佈、年齡結構與不同年齡段兒童的比例等。
Step 2:以可及性層級分類遊戲空間
以可及距離來分類遊戲空間,並運用行人環境檢視系統(Pedestrian Environment Review System),以確保到達遊戲空間是無障礙的路程。
Step 3:確認現有遊戲場的質量
實地評估使用時的遊戲場狀況,如使用的頻率、遊戲的品質(是否有為不同年齡群提供不同的活動體驗、或鼓勵不同年齡的兒童一起遊戲的條件、不同程度的挑戰設計?)以及維管的情況等面向。
Step 4:確立遊戲空間的需求
討論與評估多少空間能滿足現有的需求,因為許多倫敦的自治區內也一直缺乏開放空間,所以量化的應用標準也必須要考慮當地的條件才行。
Step 5:指認區域內的課題
透過疊圖能夠得知在區域內的兒童與青少年是否有足夠的遊戲空間、以及其路徑是否安全。在擬定遊戲策略時也必須與其他的開放空間策略相討論,一同擬定區域的開放空間戰略。
一個區域透過這套操作流程能掌握該地區可遊戲空間的發展方向,同時也能在過程中洞察不同年齡的需求、一同凝聚社區的共識,並且建議採行一種緩慢且隨時可調整的建造方式(Slow Build),以大約2-3年的時間,根據使用經驗的反饋而調整遊戲場的設計,使其隨時保持可遊戲的活力。
二十年的運動歷程
民間組織進行空間實驗 協力擬定政策確立發展方向
倫敦推動「遊戲(Play)」相關政策的軌跡已走了二十年,1998年成立的「London Play」組織,一開始即在倡議兒童友善的社區空間,與社區居民合作推動遊戲街道的試驗,並逐步從街道拓展至整個社區,以讓兒童能在社區的日常空間中自由且自主地獨立成長。該組織也與倫敦市府合作,擬定遊戲策略(play strategy),並從政府上位的角度開始為倫敦市的每個區擬定了推動策略,以及前述的倫敦計畫(London Plan)。至今我們能讀到眾多倫敦好玩遊戲場的案例,是公私協力,透過無數個小試驗而拼湊出倫敦人所認為的「好的遊戲空間」,並且他們重視的是「可遊戲的空間」,街道是一開始實驗的重點,接著才是被稱為是遊戲場的空間。
2015年一項針對倫敦遊戲場的觀察,將之量化數據與美國城市的鄰里公園數據相比較,其研究發現倫敦的遊戲場人數多了55%,並且遊戲場中的兒童與成年人人數幾乎各半,研究者Meghan Talarowski觀察倫敦成功的關鍵在於為所有年齡的人設計公園空間(不僅僅是孩子),並且在各個區域佈下遊戲的元素(而不僅是將它們孤立在一區),以及建造具有風險(但仍然安全)的結構。其結論是好玩的遊戲場應該拋開設施型錄,只要具備五個元素:草地、沙子、攀爬、擺盪與滑行,如果有水與鬆散的素材更好,並且在遊戲場上,包括鋪面在內的所有的素材都應該都是可玩的。透過實際的研究觀察,與倫敦這二十年來推動的政策方向,讀起來相差不遠。
使用自然素材打造的探險遊戲場(Olympic Park) 照片來源:flikr G Travels (CC BY-NC 2.0)
沙與水是最好的遊戲素材(Norwood Park Playground) 照片來源:erectarchitecture
結合攀爬、滑行、擺盪、旋轉、籃框及地景,具有高度的可玩性(Goose Green Playground)
照片來源:flikr– Paul – (CC BY-NC-SA 2.0)
不只是遊戲場 從城市角度擬定遊戲空間的策略
把場景拉回到台北,這場遊戲場的新浪潮剛推動兩年多,在如何形塑好的遊戲空間上,我們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若借鏡倫敦的經驗歷程,以下是建議開始推動的幾點想法。
盤點遊戲空間建立資料庫
2016年時特公盟統計台北市公園處管轄的公園中,僅有30組鞦韆與4塊沙坑。而至今翻新後的遊戲場多了什麼樣的遊具或空間?除了數量之外,我們還需要掌握更細緻的空間內容:使用族群、使用頻率、遊戲的品質、維管的狀態等面向。
定義「可遊戲空間」與其需求
前述已提到台北市兒童人均遊樂場面積僅為0.2平方公尺,而倫敦的發展藍圖設定每個兒童應該有10平方米的遊戲空間,但因為倫敦許多自治區內也缺乏開放空間,所以量化的標準也會因當地條件而調整。因此一方面應針對台北未來的人口結構提出分析,另一方面也由在地居民/兒童的需求調查相對照討論,提出對於可遊戲空間的想像。並擴大對於「可遊戲空間」的定義,不只是都市計畫內的公園/遊戲場,兒童最常活動的「學校」、社區的開放空間或人行道,也都能植入可遊戲的元素,而成為能好好遊戲的空間。
疊圖指認課題、結合區域再生擬定策略
透過前述資料庫的圖資與資訊,與遊戲空間的需求相疊圖,應能指認出目前所面臨的課題,此時不只是單點改造遊戲場的問題,而是在市政推動中整體策略的課題。在既有開放空間並不充裕、且多已開發完成的台北,重新要再布局遊戲的空間頗有難度,但若能將前述的方法走一次,擬定台北的遊戲空間型態(Playable Space Typology)與遊戲策略(play strategy),結合目前推動的都市再生策略,讓都更後的住宅區、或是區域公共空間開發內都能逐步顯現出遊戲的影子,以區域的角度織出遊戲空間的系統。
正因為台北市可遊戲空間的匱乏,單點改造遊戲場有其空間的侷限,更需要以策略規畫的方式打造友善的遊戲城市,這個策略擬定的過程,也是讓孩子參與公共事務、了解城市與環境、甚至是美感教育的啟蒙,這是一個起點,透過翻轉遊戲空間,其實也正是在翻轉這個城市的未來。
(註1)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共融式遊戲場資訊(閱讀時間2018年7月1日)
(註2)依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的統計,2015年底臺北市市區及近郊公園綠地共計有1,397座,面積為2,171.4萬平方公尺,平均每人享有8平方公尺的公園綠地資源。而其中兒童遊樂場僅為6.53萬平方公尺,若以當年度兒童(0-11歲)的人數為303,005人,平均每位兒童僅有0.2平方公尺的遊樂場面積。
封面照片來源:flikr Tom Page(CC BY-SA 2.0)
讀人文社會學,喜愛城市空間與建築而投入了這個行業。工作了一陣子,最近想起了方法論,想建立一套自己觀看城市的方式與分析方法。
在〈不只是遊戲場,孩子需要的是可遊戲的城市〉中有 1 則留言
很專業的分析說明,獲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