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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修什麼 六大關鍵重點整理

文:陳文姿(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本文經台灣環境資訊中心授權轉載,原文為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修什麼 六大關鍵重點整理

農地上的工廠成為台灣奇特的風景,佔據優良農地、甚至污染良田。歷年來,政府都拿不出有效的處理方式。2011年嘗試以「臨時工廠登記」的方式納管,但成效不彰。「臨時工廠登記」輔導期明年即將到期,蔡政府預計3月底前提出新的納管方式。

新的農地工廠政策能否同步解決既存與新增農地工廠的問題,真正輔導農地工廠走向合法化與長期經營,抑或是繼續放任農地工廠興建?關注農地保護的環保團體如何看待這次修法?本報特別整理《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說明與農地工廠六大爭議。

關於《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你應該知道的事

1.農地工廠有幾家?

目前仍無法確定家數。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的推估是3.8萬家;根據農委會的農地資源盤查,農地工廠占用面積是1.4萬公頃,若從占用面積推估,有一說法是13萬家。

2. 為什麼這會期非修不可?

政府於2010年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試圖管理農地工廠。開放2008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低污染工廠辦理「臨時工廠登記」(簡稱臨登),且在輔導期限(2020年6月2日)以前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相關的處罰規定。

由於已經辦理臨登的7421家工廠僅有十家完成合法化、五家遷移,絕大多數仍處在暫時性的「半合法」狀態。過了輔導期限,臨時登記證將形同廢紙,也因此立委、業者、政府均急於修法。

3. 立委版的修法方向

立委已經提出多個《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版本,主要訴求:

  1. 放寬臨時登記受理門檻(亦即讓2008年3月14日後的工廠也可以辦理臨登)
  2. 放寬輔導期限(延到2020年6月2日之後)
  3. 輔導期限期滿再展延。(延伸閱讀:解決農地工廠 經濟部拚本會期提《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
4. 政院版修法方向

目前行政院版尚未公布,但行政院長蘇貞昌2月在立院回覆質詢時說明三個方向:(參考影片)

不准新設農地工廠;既有工廠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但也不會再浪費14000多公頃的農地來安置這幾萬家的工廠。
已辦理臨時登記的7400多家工廠,不會因明年輔導期到期而失效。政府將優先輔導他們合法。
對於長期群聚、沒有污染、沒有公安危疑的工廠希望「就地」輔導。讓這些為台灣拚經濟的工廠老闆安心拚經濟,並提供就業機會。
行政院也曾對外說明,將增加吹哨者(檢舉人)條款與代位拆除(中央代地方執行拆除)配套,預計3月底前送立法院審查。

5. 政院版初步方案(尚未定案)

以蔡政府上台(2016年5月20日)作為主要分界:

(1)2016年5月20日以後新增農地工廠:停止供電、供水,限期拆除。
(2)2016年5月20日以前既有農地工廠:
a. 高污染者:遷廠或關廠,否則停止供電、供水。
b. 低污染者:提出工廠改善計畫並輔導改善(配套:「特定工廠登記」)。未提出者停止供電、供水。

新制——「特定工廠登記」

2016年5月20日以前既有的低污染農地工廠應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繳交回饋金、改善環保、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設施。

a. 兩年內未改善完成者,重新申請、重新繳交回饋金,直到完成改善。
b. 完成改善者,可申請「特定工廠登記」。
c. 特定工廠可擬「用地合法計畫」,變更使用地編定,留在原地。

因為遭受污染,農地只能被掛牌宣告不得耕作。圖片來源:地球公民基金會

一次看懂農地工廠六大爭議

【爭議一】「不會再浪費1萬4000多公頃的農地來安置這幾萬家的工廠」

所謂的1萬4000多公頃,指的是農委會調查農地工廠佔據農地的面積。政院不希望另找土地集中工廠,對外的說法是如此一來會再破壞農地。換言之,這政策是讓農地工廠「有條件」保留在「原地」。

環團態度:農地和工廠用地需要有明確區隔,才能避免工廠排污污染農地,這是基本原則。

【爭議二】沒有污染疑慮的「低污染」工廠

低污染工廠可以留在農地上,但誰是「低污染」工廠?過去經濟部曾在《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第4條附件列出36種非屬低污染事業。不在這個表單的就是低污染工廠。這裡面有的工廠製程會產生廢鑄砂、化學液、甚至廢酸洗液等,都是環團認為無法接受的。(延伸閱讀:農地工廠高污染?低污染? 經濟部這麼認定,環保署裁罰紀錄這樣查

另外,經濟部認為有購買污染防治設備的工廠「相較」有誠意解決問題。但工廠防治設備「故障」導致污染的新聞不時發生,這也是爭議點。

【爭議三】已辦理臨時登記的7400多家工廠

這是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環團認為,這些工廠「相較」不甩政府政策的農地工廠有誠意解決問題。但所謂的解決問題,也不能全靠繳補償金。如何避免農工混雜,輔導廠商在合適的地點群聚還是基本的方向。

【爭議四】2008年3月14日 VS. 2016年5月20日

「臨時工廠登記」是2008年3月14日以前已存的工廠,設有輔導期限;新的「特定工廠登記」是2016年5月20日存在的既有低污染工廠,需先改善環保、消防等設備才能拿到特定工廠登記,但「沒有」設定輔導期限。

環團態度:這等於讓不理會「臨時工廠登記」制度、2008年3月14日後繼續違法興建的農地工廠也納入合法化範圍,而且只要以每兩年繳一次回饋金的方式就能無限期地在農地上經營工廠。(延伸閱讀:農地工廠新政策出爐前夕 環團控「到昨天都還在蓋」

【爭議五】長期群聚

以拚經濟為名,蘇貞昌希望長期群聚的工廠「就地」輔導,但多久叫長期,多大叫群聚?並沒有說明。

環團態度:就某種程度上來說,工廠群聚並加以輔導會比工廠分散在農地上好,但什麼叫「長期群聚」應該講清楚!

【爭議六】即報即拆

政府對外說明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的工廠會即報即拆,作為遏止農地工廠擴張的止血點。不過,政府至今僅拆了16家,而新建農地工廠還在增加中。空有法規,卻無法遏止違法,是否將成為農地工廠持續惡化,永遠處理不完的大漏洞?(延伸閱讀:農地工廠新政策出爐前夕 環團控「到昨天都還在蓋」

本文經台灣環境資訊中心授權轉載,原文為農地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修什麼 六大關鍵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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