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住宅指南:用自決、永續、共居開啟生活新提案

譯者: 賴彥如
編者: 麥可・拉馮德 Michael Lafond

本文摘自行人出版之《合作住宅指南》一書
推動出版: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歐洲社區導向及自組住宅的政治與文化—類型、定位、緣起
克里斯汀安娜.朵拉斯特(Christiane Droste)、托瑪斯•克瑙爾—西多爾(Thomas Knorr-Siedow)—柏林都市研究機構都市亮點事務所(Urban Plus)

合作住宅類型與其社會意義

新型營建社區、傳統與新型合作社、鄉村公社、合法與不合法的占屋、跨代共居與自造/自住 /自營中心—以上只是目前正在歐洲各國方興未艾、眾多合作住宅類型中的一小部分。它們的效益隨地區而異,但人們普遍認為這些住宅開創性地回應了重要的社會趨勢。然而,政治人物和官僚卻鮮少提供支援或將其納入政策,也還未能洞察合作住宅之於住宅和土地利用的潛力。

歷史及發展路徑

十九世紀早期,為了改善工人的住居、工作和生活狀況而出現的集體住宅,可以視為當代合作住宅的先驅,其中一個原型就是羅伯特•歐文(Robert Owen)位於蘇格蘭的新拉納克(New Lanark),至今這個「工業村」基本上仍在運作。這類早期的範型往往都是仰賴慈善人士的投入,跟使用者的參與沒什麼關係。

二十世紀初期,隨著共產主義在世界各地的開枝散葉,一切都變了。鄉村公社—如俄國受托爾斯泰學說啟發的團體,或是柏林外圍的伊甸水果園—目的在於改變整個生活模式,以及住居和工作的範型。同一時間,斯德哥爾摩、柏林、哥本哈根、維也納和其他城市裡部分舊城區和田園城市的土地,社區導向的住宅計畫隨著合作社、租賃制及私有的產權結構一同興起,主要的目標是要透過集體組織的服務、教育和社會福利,減輕工業社會的負擔。一九二九年,布列斯勞百年展(Breslau CentennialExhibition)可看出社會對這些住宅範型已經有廣泛的認可,因而得以與當代共產住宅、社區公寓大樓和德國建築師漢斯•夏隆(Hans Scharoun)的「單一廚房建築」(Einküchenhaus)於展覽中並陳。

只是,二十世紀中期個人主義崛起、家庭電氣化,加上都市中產階級收入提升等變化,這類社區導向的倡議行動似乎就沒那麼吸引人了。直到一九八○年代中期,由於生活方式轉變、社會問題叢生,社區導向住宅才又受到關注。在當前歐洲社經狀況極化的後工業社會,這類住宅型態正闢建出一個個小島型的社區。

占屋和自助型住宅

合作住宅的類型也包含了起於反抗行動的占屋。錯誤的都市(更新)政策招致不滿,人們因而闖入、占領閒置的公寓、營房和工廠。占屋的領頭者通常是學生,也會有些無家者或無業之人加入。柏林有超過三百個「占屋」使用中的出租樓房,哥本哈根有個克里斯欽自由城(Christiania),倫敦和米蘭也都有類似案例。在這類場域,都市和政治議題常伴隨著共居的住宅形式和另類生活方式一同出現。有的占屋行動會在一陣激情後因為外在壓力或常見的內部歧見而後繼無力,有的卻持續穩定運作了超過三十年,如同城市和社會的修補中心。隨著時代演進,這類激進的住宅形式也有所轉變。有時候占屋者落地生根,忘記自己最初的起心動念;有的群體會因為這樣的共居生活,發展出獨特的地方文化和鄰里關係;也有人從業餘、自立摸索的運動分子,成為能幹的商業和非營利管理者。這些新企業家在參與式的都市發展中扮演著關鍵角色,也推波助瀾生產出一種讓人負擔得起、自主管理的住宅。

阿姆斯特丹舊校改為住宅團體房屋使用(來源:punkelephant)

「新」合作住宅

數十年來,合作住宅的數量逐漸增多,新的合作住宅透過集體營造居住環境,得以符合更多使用族群的建築和社會需要。這類住宅的類型很多,從著眼房屋生產的市場建案,到合作型住居的倡議都是。有的出租建物被規劃成合作社,不僅有社區的活動空間,也重視性別平等、高齡社群的需求,以及單身、單親或同性伴侶的生活方式。從社會、經濟和文化面來看,合作住宅之於鄰里的好處很多。至於建築物的部分,中產階級家庭和「青年實踐派」(young performers)則特別在意是否有根據社會場域(social milieus)對應適合的建物構造。這類住宅也考慮到身心障礙人士的需要,但移民或低收入者則多半沒什麼機會入住。

現今,無論是新建、整修,還是過往商業大樓的再利用,獲得住處產權似乎是主流作法。高生態標準、建物有品質、鄰里關係良好,是許多合作住宅的共通點,某些突出的案例甚至會招致批評,說這類住宅會導致某些魅力區域或舊城區的縉紳化。同時,新合作社和共產建築崛起,顯示出自發組織住宅受到肯定,長期下來應能超越市場導向的住宅體系。特別是在德國、奧地利和北歐,對共造共居感興趣的市辦住宅公司會和社區結盟,一起發展適合的住宅方式。

柏林廢校改建之合作住宅

運作基礎和合作關係

合作住宅能成立仰賴許多因素相互配合,比方說「由外而上」(市場和政府政策);也會從各自的傳統和文化模式裡長出眾多可能性,「由內而下」(日常生活和經驗)發展。

合作住宅常常會被市場力量和住宅政策壓垮,其壓力甚至大到得調整社區導向的比重。調整結果隨著每個國家、城市的政策,以及歐洲各國住宅產權文化而各有不同。自由市場比較發達的國家,如西班牙、義大利、英國,合作住宅群鮮少和政府單位合作;相較之下,尤其在德國和北歐,從地方到區域層次主責住宅和土地政策的公部門,搭配合作住宅的倡議團體,聯手生產出各種細密的組合安排,因而有機會促成社會混合(social mixes),比方說,支持「住者有其屋」觀念的中產階級和社會弱勢便可能在此共居共處。如此,自組群體得以受益,城市本身和有特殊住居需求的人也因此受惠。同時,某些城市以合作住宅作為土地運用和住宅建設的指導方針,佛萊堡、圖賓根、阿姆斯特丹證明了設立永續發展區域的潛力,合作住宅的社會和建築地位也獲得支持。

合作住宅會成功,自組社群扮演了相當關鍵的角色。各類關於範型、方法和操作過程的公眾討論及平台,讓政治人物、政府官員和財金專家都有機會針對合作住宅發表意見或做些什麼。機構單位(如支持這類住宅的銀行、基金會)掌握了資金、土地和建築市場的管道,也在其中推了一把,不過僅限於德國、瑞士和北歐幾個國家。直到現在,歐洲依然缺乏一個串連的網絡來遊說、來對重要的住宅市場清楚表達意見,而這一點在二○一四年歐盟基金投入前會變得更加重要,在地、社區導向的發展計畫將會是後續的重點。

前景?

回首過往,我們可以清楚看到自組住宅在經濟危機或社會動盪的時刻變得越發重要。多年來,合作住宅無論在建築或社會品質都光芒四射,大大提升了住宅部門的視野。如果新的生活方式需要搭配新的住居和建築型態,此時豈不是合作住宅登場的最佳時機?


《合作住宅指南:用自決、永續、共居開啟生活新提案》
譯者: 賴彥如
編者: 麥可・拉馮德 Michael Lafond
推動出版: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出版社:行人文化實驗室
日期: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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