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意是都市的解脫嗎?

原文網址https://landscapetheory1.wordpress.com/2010/01/01/5043/

節錄自Adriaan Geuze and Matthew Skjonsberg, Second Nature: New Territories for the exiled (2010) Landscape Infrastructure: Case Studies by SWA

(網站管理者已取得原文授權,同意翻譯並轉載)


「都市公園」是一個十九世紀才產生的概念。這項創舉,為當時蠻橫的都市發展下的受害者提供了一個解脫的所在。不同於豪斯曼男爵(Georges-Eugène Haussmann)將林蔭大道崁入巴黎既有的都市紋理,或其他設計者將綠意置入現有街廓的作法,新的公園一開始就預先決定了都市未來發展的樣貌。十九世紀末巴黎的公園,如Bois de Boulogne、Bois Vincennes,以及歐姆斯德(Frederick Law Olmsted)在北美的許多作品,都可視為地景引領都市發展的經典案例。早在硬體的配置定型之前,這些公園已然為城市創造了一個發展架構: 成片的綠意勾勒出新社區的邊界,對「景觀」的投資促進了土地的增值,獲取了經濟的回報。都市計劃、地產開發等人為活動,與公園詩意的自然形象巧妙地混合在一起。適切地說,這其實就是地景都市主義最純粹的一種形式。

Ningbo Eco-Corridor

這種主張(我們不妨稱為歐姆斯德式Olmstedian)一直到今天,都還是地景都市主義的理想模式。實際上,它也很難找到質疑與破綻。只是,為何人們如此理所當然的認定,公園的「綠意」必然能帶來更美好的生活呢?

首先,今日人們對在郊外逐漸蔓延開的「綠意」多少感到疑惑。它具有一種矛盾混雜的特質:一方面,它反映了人們對於當今許多公園「過度設計」現象的嫌惡,以及對早期十九世紀都市公園的懷舊想望,另一方面,它也試圖傳達一種充滿自然、生機蓬勃,對「荒野」形象的渴求。要滿足以上需求,經常會導致一種異樣的,須透過刻意塑造才能產生的「純真」感。而一座成功的公園本身須具備的品質,如同Jane Jacobs(註)當年一再強調的,反倒從未出現。

根據她的分析,公園的綠意若要存續下來,好的環境脈絡是一切的根本。許多城市居民將郊區綠帶視為一種珍貴的綠色佈景,但同時也是隱含潛在危險,令人退避三舍的所在。因為這裡幾乎不太有社交活動產生,也缺少多樣的使用者群體。設計者並沒有很成功的為這些地方創造自然與野性的吸引力。

其次,景觀設計這門行業雖然本質上與自然、大地之母等概念連結,然而人們對於自然的感知,很大程度取決於文化層面,因不同國家而異。自然界的作用力,枯榮興衰,物換星移,塑造了所謂的第二自然(註),涵蓋了國族、宗教、謀生甚至戰爭等行為。在這些文化成型的過程之中,人們各自發展出對自然的一套解讀。因此,當我們和不同國族的人討論何為「自然」時,總免不了產生衝突,尤其當某些深植人心的信念往往被認為是理所當然時。

最後,公園做為一種意識型態與工匠精神的展現,最常標榜的是它內在的、與生俱來的獨特價值。然而,景觀設計這門行業特別關注公眾領域的層面—公園、林蔭道、水岸空間、街道等。為了達成決策、建立共識,我們(指景觀設計師)必須得和政客,居民,官僚,法律程序等打交道。它無法迴避社會政治環境下的脈絡。

經濟學家以一個縮寫字來稱呼這種驅動力: PESTEL(政治、經濟、社會、科技、環境、法律)。當代的都市規劃法案必須很詳盡的將這些因素列入考量。顯然地,許多複雜多樣的議題例如立法管理,實施策略,地方聲音等在公共政策上都不曾缺席。因此實際上,景觀設計師的工作總是在美妙的個人幻想與平庸的公共政策之間游移,無可避免成為所有設計行業之中最需要妥協的一種。到頭來,實際完工的作品有接近個人夢想的藝術表現那麼一點點嗎?

電影「楚門的世界」郊區場景

當過除草工人,寫過學術論文,做過地景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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