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環境資訊中心 特約記者廖靜蕙 高雄報導
「在地滯洪」除了防治水患,還有哪些功能?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提出美濃「農地滯洪」計畫,鼓勵上游農地於汛期休耕滯洪,減緩強降雨衝擊下游城鎮;河川生態及水利專家肯定之餘,也提醒從滯洪轉向強調農地多功能的種水概念,並應基於民眾自願參加以及在國土保育的重要性,由政府委託、提供獎勵金。
因應氣候變遷是當代重要的課題,頃刻驟降的「強降雨」,屢屢致災造成民眾身家財產嚴重損失,高雄重要糧倉的美濃即為一例。5日由美濃鄉村田野學會、美濃農會及農業科技研究院舉辦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就「農村水環境與多元農地利用」凝聚共識。
治水導入民眾參與 「種水」比滯洪更勝一籌
從台南市總頭社區因應氣候變遷洪災提升在地韌性的兩年經驗談起,彰師大地理系副教授盧沛文分享這項由水利署委託的計畫,研究團隊以近自然工法、綠色工程來提升土地韌性、因應氣候變遷。
當地只要大雨即飽受淹水之苦,每遇淹水,社區和工業區之間都彼此責怪;又因時常淹水,建築物都自主墊高,例如工業區廠房墊高1至1.5公尺;然而墊高這件事,有可能相對加劇地區淹水風險。
計畫第一年,研究團隊提案針對農地滯洪,例如傳統的滯洪池,或閒置土(農)地內增加滯洪空間、田埂調整等方式訪談發現,當地最在乎的兩件事,一是不要淹水、二是交通不要受影響。
研究團隊利用網路平台收集了當地(社區及工業區)使用者對淹水的感受,並讓使用者上傳圖片,再將圖片歸類、分成不同的淹水程度後,再回到當地詢問使用者感受的危險程度,並以淹水潛勢分析,透過圖片指認風險地區。結果顯示,預估的高風險地區和民眾感受危險程度的地點重複性很高。
團購認養相約來種水 找到在地發展交會點
第二年,研究團隊經過社區訪談,了解居民與土地使用者對於淹水的意見,並模擬淹水情境,告知什麼都不做可能的結果,接著從工程角度到民眾參與角度,提出三個不同方案,舉辦三場工作坊,總結出三項解決方案,包括道路加高加抽水機、道路加高但不加抽水機,其中最不需工程經費的第三方案「自主管理加滯洪/種水獎勵」,最令民眾感興趣,認為這項方案最能凸顯環境韌性。
從與地方接觸的經驗顯示,居民最關注滯留在自己土地的水質,好或不好,會不會影響土地,能否利用這些水養魚、種蓮花等。研究團隊由此發現,種水和當地發展連結、與產業共生的契機。
研究團隊也發展出相邀來種水、團購認養的想法,由農地相鄰的農民,相邀達到一定面積來申請。然而,由於台灣農地繼承,面積越來越小,團購認養的土地單位面積則仍需考慮。研究團隊建議,種水之前需有水質監測,另一個思維則是,能不能降伏洪患成為水資源?若將水作為資源思考,將使種水具有不同的價值面向。
七河局擬以上游農地種水 減輕美濃淹水問題
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委託台大水工所研究團隊在美濃地區推動農地滯水計畫,解決美濃每遇大雨下游就淹水的問題。台大水工所邱昱嘉博士從美濃淹水的面積深度和時間長度來看,面積深度從20~40公分,淹水時間4~12小時不等,造成當地嚴重損失,又因河道緊鄰私人土地,河道治理需要更多溝通。
若能增加美濃溪上游滯洪的時間與能量,分散洪峰,下游的水就能分攤掉。因此,這項計畫是鼓勵沿岸私人土地地主(多為農地),參加在地滯洪,透過農地田埂增高,增加蓄洪能力。
滯洪分為內水滯洪,是將直接降下的雨水停留在土地中;外水滯洪則是為了分攤洪峰引入河川的溢流水;然而外水不只是乾淨的雨水,可能夾雜大量的泥沙造成淤積、沖刷現象;此計畫則以內水滯洪為主。
邱昱嘉依據水規所做的模擬測試指出,美濃溪上游346公頃土地滯水,可減少下游84公頃土地淹水風險。水利署即擬於美濃溪上游的農地推內水滯洪,邀請這片以農地為主的私人土地使用者,加入滯洪計畫。具體獎勵、如何不影響農業生產、農民權益等,則仍在研擬討論中。
專家:農地深具多功能性 農地國土保育功能應重視
對於在地滯洪計畫,台北大學公共事務學院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廖桂賢表示,「種水」比單以治理水患、避免水災為目的的「滯洪」在概念及意義上更為積極,除了挹注地下水補注,每年一段期間、暫時的滯洪,在國外甚至強調這段期間具有的濕地生態功能。
原為洪患平原、因生產改變土地利用型態的流域低窪處,滯洪是接近自然水文狀態;而農地種水可說是實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以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在過往既有的灰色人造設施,結合綠色設施,提高水資源效益、解決水的問題。他指出,農地種水創造自然生態、地下水補注等功能,早已超越防災功能,達到國土保育的功能。
不過,廖桂賢也建議,必須兼顧公平正義,不能為了下游發展而犧牲農業效益。
屏東科技大學水木工程系教授丁澈士則指出,在地滯洪是在地知識,最好藉由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耆老經驗,補足在水文分析、水文計算上的不足。
改寫美濃農業節奏:一期種稻、二期種水、三期紅白對抗
美濃農地種水的可能性為何?美濃農會總幹事鍾清煇表示,站在農民角度,5月以後、10月之前,二期「休耕」期間滯洪種水,較不影響農業生產。休耕正確的說法是生產環境維護,農民可以休耕也可以種綠肥、蓄水、翻耕等維護生產環境。根據美濃區公所統計,二期作休耕和綠肥將近1500公頃左右。
鍾清煇認為,無論種水或滯洪,不但須與農民溝通,也應了解不種綠肥對農地的影響、種水是否損及農民收入等問題,在不影響農民權益下發展政策;而受益於種水成效的下游工廠,也應提供支持的回饋方案。
高雄美濃農村田野學會總幹事溫仲良表示,農地滯洪很難遇到問題才動員,最好是導入常態化。
每年5~10月豐水期,水稻直接休耕、農民配合滯洪放暑假,平常就處於滯洪備戰狀態操兵,無論有無豪大雨,讓雨水直接滲透到農地補注地下水、成為備援水源,並透過監測、財務計算出種水產值。「是政府委託農民種水,而不是補貼農民滯洪的概念。由此重新看待農地的產值。」
水利署河川海岸組長李榮富說,以往防洪思維,是急著將水排掉,現在或許該思考整合,如何留住洪災水源成為水資源。
本文授權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為 美濃在地研擬種水滯洪 重新審視農業產值 為國土保育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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