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逆自然的罪?《盜木賊》導讀文

文:洪廣冀(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副教授)

琳希・布爾岡(Lyndsie Bourgon)的《盜木賊》(Tree Thieves)是一本小書,但卻乘載了相當沉重的歷史。

之所以沉重,不僅因為該書探討人們如何把千百年的樹木砍倒,大卸八塊,再連夜運走;該書更試著告訴讀者,這些「盜賊」有其苦衷,又或者以如此的「犯罪行為」為傲。讀了這本書之後,若你原本對於「林間生活」懷有某種浪漫想像,又或者認為環境保護或保育為全人類共享的普世價值,在布爾岡動人的敘事下,恐怕會自我懷疑,甚至開始思考:保護與保育是為了誰?是誰說了算?憑什麼某些人的生計所繫之處要成為另外一群人的聖殿與遊樂場? 

是的,《盜木賊》是一本關於「山老鼠」的書;或者,更精確地說,是一本從「山老鼠」的角度來看環境保護與保育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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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爾岡為新聞學出身,擅長結合田野調查、口述歷史與檔案研究,訴說一個個關於環境的故事。她對環境的熱愛來自生活周遭的森林。布爾岡長居加拿大西岸,離北美著名的老熟林不遠。然而,她的環境書寫走的不是梭羅《湖濱散記》或繆爾《夏日走過山間》的路線。她不打算書寫什麼「人類徜徉在壯麗的大自然間,感到自身的渺小,同時身心靈也因此得到滋潤」的自然雞湯,而是環境如何與文化、歷史與認同糾結在一起,且過程充滿了矛盾與摩擦。二○一八年,布爾岡榮獲國家地理學會的探險家獎,前往秘魯熱帶雨林採訪有「煉獄」(inferno)之稱的自然保護區。該保護區之所以被稱為「煉獄」,並非因為其濕熱的自然地理條件,反倒是因為那是個暴力充斥、血肉橫飛之處。各種形式的暴力發生在當地原住民與虎視眈眈的伐木與採礦企業間,也發生在森林護管員與當地原住民及盜伐者之間。就布爾岡而言,這個自然保護區為充滿死屍的地方;河流中飄有人類與動物的死屍,林地中則散落著樹木被分屍後的遺骸。

從「煉獄」歸來後,布爾岡開始探究西北太平洋森林的盜伐問題。西北太平洋森林為分布在加州至溫哥華海岸的紅木林,其年紀、蓄積與多樣性,相較於臺灣讀者熟悉的檜木林,毫不遜色,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為地表上最壯觀的森林之一。然而,這片森林可說是「懷璧其罪」;歷經一世紀以上的砍伐後,現存的紅木林大約只為原先面積的百分之四。即便美國與加拿大政府劃設了國家公園,避免這片森林就此消失在地表上,但當地的盜伐還是相當嚴重,每年損失高達十億美元。布爾岡想回答的問題是,誰是這些盜伐犯?他們為什麼要盜伐?當他們發動電鋸,切入紅木龐大的身軀時,心中難道沒有一絲憐惜與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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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木賊》涵蓋了布爾岡考察北美紅木林與南美熱帶雨林之盜伐的成果。在該書中,她娓娓道來森林保育與保護的歷史,告訴我們原本為人群共同所有與使用的森林,先是被劃為貴族王室的獵場,再被追求「為最多人在最長時間裡爭取最大利益」的保育主義者指定為國有林,又被主張「自然為造物者之聖殿」的保護人士納入國家公園。她也告訴我們,從某個角度,一些常被尊稱為「近代林業或國家公園之父」者可說是種族主義者與優生論者;為了保留一片「自然」讓都市人可以放鬆身心,避免其種族的「退化」,他們將世居其間的原住民驅逐出去,把當地人基於生計的伐木取薪之舉視為「違逆自然的罪」(crime against nature;歷史上「違逆自然的罪」還包括手淫與獸交)。

在勾勒一段「你所不知道」或「教科書沒教」的森林史(套用臺灣媒體在論及森林史時偏好的下標法)後,布爾岡也訪問了出沒於紅木林間、前科累累的盜伐犯。在她的筆下,這些盜伐犯再也不是林業統計上的數字,也非喪心病狂的惡棍,而是有血有肉、有家庭、有社群、有自尊的一群人。他們對森林有著極為細緻的理解,伐木與製材技巧高超;不僅如此,布爾岡也指出,暫且把他們的「前科」放在一邊,他們可說是某種美國價值的化身:獨立、自主、不信任政府、男子氣概、兄弟情誼、隻身與大自然對抗等。那麼,為何這些「好漢」會走上盜伐一途?布爾岡發現,不少盜伐犯原本就是林業工作者,受僱於林業公司。然而,當北美林業逐步式微,且殘餘的森林被劃入遊樂區、保護區或國家公園,他們徹底失去工作,而其在林間勞動中培養出的氣質,與主流社會格格不入。在凋敝的林業聚落中求生的前林業工作者,不少染上了毒癮;為了存活,也為了不被現實所擊敗,同時也向奪去他們工作的國家與社會嗆聲,他們走上盜伐這行。

值得注意的,為了平衡報導,布爾岡也訪問了當地的森林護管員。從她的字裡行間,我們可以體會保育基層的辛酸與辛苦,以及護管員以有限的資源與盜伐者搏鬥、守護大片國有林的無奈。最後,布爾岡帶讀者來到秘魯的熱帶雨林。她告訴我們,在這片受到環保團體之高度重視的生物多樣性「熱區」,最大的盜伐者為政商關係良好的伐木企業,但常被當成「盜伐犯」對待者卻是得赤手空拳對抗伐木企業的原住民。她要讀者思考,誰才是盜伐犯?誰才是破壞森林的元兇?是在森林邊緣掙扎求生的山村居民?還是那些可憑藉關係取得伐木執照的企業?又或者是全球各地的原木消費者與木藝愛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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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木賊》於二○二二年出版,廣獲各界好評。一篇發表在《紐約時報》上的書評將該書與理察‧鮑爾斯(Richard Powers)獲獎無數的《樹冠上》(Overstory)並列。 評論者大衛‧恩里奇(David Enrich)指出,閱讀《樹冠上》的經驗,讓他體會到,樹木不只是提供樹蔭或木材而已;它們彼此會溝通,還會向人類求救,是個比想像中還要迷人許多的生物。他又表示,當他拿起《盜木賊》來讀時,他期待能讀到英勇的森林護管員與貪婪的、揮舞著鏈鋸的盜伐犯鬥智,將之繩之以法。他自承,《盜木賊》的情節有些超展開;在許多自然或環境文學中,作者費力勾勒的那條隔開善與惡、保育與開發、自然與社會、野蠻與文明的界線,在布爾岡筆下,反倒模糊難辨。

回到臺灣。之前《報導者》關於「山老鼠」的系列報導廣受迴響。若你為臺灣盜伐犯的遭遇所震撼,那你就不應該錯過《盜木賊》。你應該會發現,發生在臺灣森林中的盜伐,與布爾岡書中所描述者,在某些面向上,驚人的相似;樹瘤均為兩地盜伐犯的最愛,不少盜伐犯遭到毒品控制,盜伐的猖獗與林業及山村的凋敝有著密切關係等。事實上,儘管臺灣與布爾岡著墨的場域隔了太平洋,但各別凸顯了「近代林業之全球史」的不同面向。當十七至十八世紀的歐洲王室或貴族將大片森林劃為獵場,禁止人民進入,違反者甚至可處以死刑(如英國惡名昭彰的《黑匪法》[Black Act]);在臺灣,清廷劃設番界,將絕大多數的森林劃出界外,同時三令五申,人民不得越界伐木私墾。當歐洲有如羅賓漢這樣的綠林好漢挑戰貴族的圈地,臺灣則有朱一貴之亂;按清廷官員的說法:「朱一貴之叛,激於知府王珍稅歛苛虐,濫捕結會及私伐山木之民二百餘,淫刑以逞。」十九世紀末期,日本帝國殖民臺灣之際,先以《官有林野及樟腦製造業取締規則》將未有文書證據證明其產權的土地收歸官有,開啟了森林國有化的進程。二十世紀初,總督府又以林產之永續利用、殖產興業為由,將大面積的官有林處分與有資產、具信用的資本家經營。當臺灣森林呈現一股開發熱時,總督府再以《臺灣森林令》將那些未經政府許可之森林利用歸為犯罪行為,並成立專門職位「森林主事」負責林野取締與保護。從後見之明來看,前述一系列作為創造了我們現在叫作「山老鼠」的類別,以及負責抓老鼠的貓咪:過去叫作巡山員,現在叫護管員;在原住民部落,這些貓咪或稱山林課、林務局、林先生或者鬼。

森林是臺灣的珍寶;當護國神山守護著臺灣,森林則守護著護國神山。然而,對於這片占臺灣土地莫大比例的森林,特別是其與歷史,文化與認同的交織,乃至於從過去延續至今的衝突、暴力與血腥,我們的理解還相當稀少,甚至還缺乏一個理解的架構。《盜木賊》走的是地理學者稱為「政治生態學」(political ecology)的路線;若你對於雞湯式的自然或環境文學感到厭煩,或者已被類似的寫作滋養至流鼻血的程度,《盜木賊》會是你不可或缺的一帖瀉藥。



盜木賊:直擊森林犯罪現場,揭露底層居民的困境與社會問題
Tree Thieves: Crime and Survival in North America’s Woods

作者: 琳希‧布爾岡 Lyndsie Bourgon
出版社:臺灣商務印書館
出版日期: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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