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與臺灣的社會住宅入住制度比較:輪候名單與抽籤制度

文:Michelle Man 萬裕玲、Yaora van Wijland 黃堯

在台灣,關心社會住宅政策的人應該都對於荷蘭的社會住宅體系有所理解,包括其長遠的歷史、良好品質以及高供給量等。近期台灣的社會住宅已經從台北都會區域逐漸在各地方擴散,表達出更多元的地方樣貌。在跨進社宅政策深水區之際,在供給量之外,政府與民間團體也開始對更複雜的課題進行討論。 來自台大城鄉所的兩篇研究專題報導則提供了一些新知,讓我們思考在社會性與可負擔住宅中,政府應有的政策干預,本篇由 Michelle Man 萬裕玲、Yaora van Wijland 黃堯寫作的文章,則聚焦於阿姆斯特丹新修訂的點數制度,討論其中對於弱勢者的照顧與公平的概念。這有助於我們思考目前台灣的社宅,在主流的抽籤入住的模式之外其他可能性。

另篇荷蘭社會住宅的文章,《 荷蘭阿爾梅勒的地方住房政策

我們是來自荷蘭的兩名學生,過去對社會住宅制度幾乎沒有什麼了解。透過社會住宅研究課程,我們對這個領域的有些新的觀點,在與臺灣當地的學生討論時了解到臺灣與荷蘭的社會住宅運作方式並不相同,並對此感到興趣。本文將比較臺灣和荷蘭的社會住宅入住制度,並將焦點放在其首都台北與阿姆斯特丹。

臺灣社會住宅制度的歷史

戰後初期,臺灣政府沒有實行計劃性的公共住房政策,大部分政府預算都花在國防上。因此,衍生了許多非法房屋。然而,很難說臺灣的住宅法律對於這些非法房屋該如何採取對應的行動,因為如果政府進行驅逐,許多人將失去家園。此外,驅逐這些人也意味著違反基本人權。在快速城市化的現在,私人住宅市場成為主要的住宅供應來源,卻缺乏針對弱勢群體的系統性資源。

臺灣在提供公共住宅方面遠遠落後於其他國家(黃麗玲,2016),主要原因是政府仰賴市場滿足人民對住宅的需求,並將高自有率作為住宅政策的發展目標。此外,高房價和高地價被視為經濟增長的象徵。這導致土地商業化和住房不平等的嚴重現象。房價過度上漲和黑市存在使臺灣的住房對大部分的臺灣人口而言是無法負擔的。

臺灣的社會住宅制度

在臺灣,住宅系統已完全商業化,至於社會住宅的分配是通過抽籤系統分配的。這聽起來可能是個公平的過程,因為每個人只要收入符合要求,都有機會租用社會住宅。另一方面,它也可能讓人感到非常絕望,因為公共住宅的需求量很高,系統卻忽視了低收入群體、弱勢群體和社會正義。在這種情況下,系統更偏向齊頭式平等,而非公平。例如,臺北市居民蔡先生可以申請一間社會住宅的公寓。總共有1157人遞交申請,卻只有57間房可供出租,這意味著中籤的機率不到5%,因此包含那些急需住房的人在內有1100人被拒絕,蔡先生很不幸地也不是那些中籤的幸運兒。

2016年(2021年已經將比例提高到40%)的住宅法要求政府將30%的社會住宅保留給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相較於國外(如香港和澳大利亞)這個比例仍顯不足。此外,臺灣允許社會住宅中高達70%的比例出租給非弱勢家庭,越多人符合社會住宅的資格,中籤入住的機會就越小。此外,在臺灣,社會住宅仍然不是非常「社會」的,弱勢者找房子時遇到的困難更多,例如找不到負擔得起的房子、房東要求苛刻或房屋條件惡劣。社會住宅難以負擔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臺灣的社會住宅不是立足於紓困,而是高度強調「自償」,這對於弱勢群體來說往往是不可能的。

圖片來源:OURs都市改革組織

臺灣政府仍然專注於社宅的存量的發展,並慢慢地地開始意識到負擔能力的問題。然而,社會住宅仍然排除了急需社會住宅的群體,因此首要任務是盡快建立一個可負擔的基準。此外,應該有更多符合國際標準的補貼選擇、針對黑市行為制定更多政策,特別是對弱勢群體應有更多的照顧和支持。

荷蘭社會住宅制度的歷史

荷蘭社會住宅制度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01年的《住房法案》(Woningwet),確立提供可負擔住宅是國家的責任。該制度通常針對較低收入、身體有障礙、弱勢或年老的群體。荷蘭的「社會住宅」是指租金受到補貼而更可負擔的住宅。

二次世界大戰後,荷蘭建設了國家補貼的租賃住宅。然而1980年代以來,私有化政策一直在破壞社會租賃的基礎,自有房屋和私人租賃市場受到政策驅動而成為首選的替代方案。另一方面,社會住宅提供者則被重組以在住房市場上扮演殘餘化的角色,而主要為社會上脆弱的群體提供服務。Van der Veer 和 Schuiling(2011)認為,荷蘭住房協會在1995年被放生,成為獨立的非營利機構、建設補貼也停止了。它曾是私人非營利的組織,變成財務獨立或稱為自負盈虧,但它們仍然對管理大部分的住房存量和新的住宅建設至關重要,從而形成了地方政府和住房協會之間的相互依存關係。隨著時間的推移,荷蘭已經從通用取向轉變特定群體取向。另一個特點是,住宅供應不再專注於統計平均值,而是把城市視為各種有特殊需求和期望的少數族群的集合體。

荷蘭社會住宅制度

在荷蘭,社會住宅的最大優點是,與私有住宅不相上下的比例。在阿姆斯特丹市,有近一半的房屋為社會住宅。此外,社會住宅系統通常為低收入者、身心障礙者、老年人和弱勢群體所設計,並透過補貼以提供他們更經濟實惠的住屋。社會住宅的最高收入限制每年都會有所調整(Stadsregio Amsterdam,無日期);2023年,單身家庭的收入上限為44,035歐元,多人家庭為48,625歐元。當你想要租用社會住宅,需要透過所在地區的社會住宅組織申請,然後被列入等候名單。

南荷蘭省海牙的社會住宅

你所註冊的住房機構會有一個網站,列出所有釋出的基地社會住宅(Stadsregio Amsterdam,無日期)。你可以在網站上選擇申請你有興趣的基地。在荷蘭,社會住宅也很受歡迎,因此通常有很多人爭奪同一個地點。而由於等候名單很長,許多事情都會被考慮。當然,其中一個要求是你的年收入不得超過前面提到的年度收入。你的家庭規模也會被考慮在內,以及你已經在等候名單上多久。總體而言,每個方面都會被考慮,高度弱勢群體的等待時間將比其他人更短。

北荷蘭省卡斯特里克姆的社會住宅

然而,荷蘭也面臨著住房危機。例如,在住房危機最嚴重的阿姆斯特丹,有數種社會住宅選擇(Gemeente Amsterdam,無日期)。在該市,WoningNet的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幾家住房協會的社會住宅分配。在阿姆斯特丹,平均等待時間約為13年,而在其他市鎮的等待時間通常較短。儘管有幾家協會分擔社會住宅需求,但目前的系統效率不高,也沒有促進住房申請者之間的公平。

林堡省Hoensbroek的社會住宅

荷蘭的社會住宅系統曾被譽為黃金標準,然而近幾十年來,由於政治環境的改變,系統已經惡化。雖然荷蘭曾經傾向社會主義,但政策的改變很快就將系統自由化(Hochstenbach,2022)。這些變革的一些後果包括一些城市將社會住宅出售。富人迅速投資房地產,並將房產以更高的價格租出;這也推高了房屋市場的價格,導致平均房價在過去五年中增加了12萬歐元,在十年中則增長了97%。四分之一的租戶每個月都會有維持生計的困難。此外,無家可歸的人數也在增加,目前荷蘭有大約10萬無家者。

這個社會住宅複合建築位於阿姆斯特丹老南區,是城市最古老和最富裕的社區之一,儘管有許多人抗議,該建築的第二和第三層在2021年以100萬歐元售出。在它仍是社會住宅的時候,每月租金為707歐元(Volkskrant.nl)

新的積分系統

將測試新積分系統的幾座城市

為了解決舊制度中的不平等現象,荷蘭政府推出了一個新的方案來應對住房問題(Pleumeekers,2022;socialehuurwoningzoeken.nl,2022)。從阿姆斯特丹和沃特蘭德(包括Purmerend、Waterland Monnickendam、Broek in Waterland、Ilpendam、Katwoude、Marken、Purmer、Uitdam、Watergang、Zuiderwoude、Edam-Volendam、Beemster、Zeevang、Oostzaan等市)開始,如上圖所示,將在2023年1月26日起實施新的積分制。在這個制度中,社會住宅申請者可以獲得積分來獲取住房。積分分為四種:

  • 等待積分:每個等待房屋的人每月都會獲得一個積分,沒有最大值。只有在找到住房後積分才會被取消。
  • 搜尋積分:每個月對三到四個物件做出反應的積分。如果只回應一個物件,積分將保持不變,如果一個月內沒有對任何房屋做出反應,則將失去一個積分。搜尋積分以30為限。
  • 新手積分:阿姆斯特丹市及其鄰近地區的公共服務部門缺乏教師、護理師、警察等人才。這不是因為這些領域的人才不足,而是因為這些地方的租房費用,更別說是買房費用,都太昂貴了。對青年問題更嚴重。為了讓青年在社會住宅市場獲得更平等的機會,他們可以請求最多10個新手積分,以在等候名單上的順序提前。
  • 特殊情況積分:這些積分是為了讓有特殊情況的人請求和獲得更多的積分,以便更快地在名單上提前並獲得住房。可以請求特殊情況積分的情況包括:與配偶離婚或分手且育有子女、與家人同住在別人的房子裡等。
新系統中的四種積分

適用於約763歐元房租的社會住宅的最低積分為142分,可獲得的最高積分是187分,對應到1000歐元的房租(Pleumeekers,2022)。透過新的積分系統,弱勢者能夠更快地獲得積分以申請住房。與舊制度相比,新制度不僅考慮社會住宅申請者的收入,還試圖區分更脆弱的群體並給予他們更加公平的機會。荷蘭政府試圖藉此改善社會住宅危機,減輕弱勢公民的負擔。

總結

社會住宅需要再次成為社會性住房。臺灣政府必須更加關注不足的社會住宅資金,並更加積極解決這些問題。現在雖然新建了一些社會住宅,然而問題是對於弱勢者來說仍非可負擔。雖然荷蘭新的積分制度聽起來像是處理不平等現象的可行辦法,而且從阿姆斯特丹這個最繁忙和最多問題的社會住宅區域著手是個好的開始,但我們必須意識到這個系統只是在荷蘭其中的一個小區域的實驗,我們仍需觀察新制度可能帶來的障礙。新制度似乎確實關注到處於弱勢的人們,但只有時間能告訴我們,它對整個社會的影響,以及它是否能夠永續。

參考文獻
  • Gemeente Amsterdam. (sd). Sociale huurwoning (Social housing). Retrieved from Gemeente Amsterdam: www.amsterdam.nl
  • Hochstenbach, C. (2022). Uitgewoond : waarom het hoog tijd is voor een nieuwe woonpolitiek (Worn out: why it is high time for a new housing policy). Amsterdam: Das Mag Uitgeverij.
  • NOS. (2022, December 9). Nieuw puntensysteem voor betaalbare huurwoning middeninkomens (New credit system for affordable social housing middle incomes). Retrieved from NOS Nieuws: nos.nl
  • Pleumeekers, S. (2022, November 27). Puntenplan tegen torenhoge huren: maximaal 1000 euro per maand (Creditplan against sky high rent: maximum of 1000 euros a month). Retrieved from NOS: nos.nl
  • Socialehuurwoningzoeken.nl. (sd). Wat betekent het nieuwe systeem voor u? (What does the new system mean for you?). Retrieved from Sociale huurwoning zoeken: socialehuurwoningzoeken.nl
  • Stadsregio Amsterdam. (sd). Sociale huurwoning (Social housing). Retrieved from Woningnet: www.woningnetregioamsterdam.nl
  • Van der Veer, J. & Schuiling, D. (2011). 荷蘭阿姆斯特丹住宅協會的角色與歷史      (translated by Li, J.).
  • 黃麗玲(2016)。「土地與住宅:住宅做為商品或社會人權?」。頁381-399。發展     研究與當代台灣社會。簡旭伸、王振寰主編,五南出版社。
  • 彭揚凱 & 廖庭輝(8日9月2020年) 。臺灣限定的社會住宅亂象:最需要的人住不       起,數量少又扭曲社會混合意涵。rightplus.org
  • 民視英語新聞 Formosa TV English News. (2021, June 6). Social housing out of reach for many Taiwanese who need it [Video]. YouTube. www.youtube.com 

*本文為原文翻譯,原文連結於此


荷蘭人,萊頓大學,亞洲研究,台大城鄉所碩士生,Social Housing Issues, Community Building, Housing Studies

荷蘭人,萊頓大學,遺產研究,亞洲研究,台大城鄉所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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