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底城事

eyes on place



[書摘]田野特調:調查地方的手法、搭配與尾韻

文:蔡念儒、佘岡祐

編按:《田野特調》是集數位地方工作者多年的心血,從實作方法、心路歷程到批判反思,分享多年來累積的抽象工作知識與主觀經驗省思。眼底書摘挑選工作者們反省地方工作的江湖,呼應木下齊「社造幻象」中的日本經驗觀察,混成談論創生工作中不同角色與省思的雞尾酒。

#1 我與地方的距離

帶來改變的外人

我進入地方的行政機關工作有點是誤打誤撞。最初因為讀研究所時參與地方運動,而開始接觸議題。2010年代,臺東興起土地開發及地景改造的風潮,導入各項大型建設和開發計畫。我從陪同朋友開始參與談判,涉入各種地方文化資產、環境運動現場,書寫建築和場域的評論,開始參與地方社會倡議。研究所畢業、服完兵役後,就這樣意外在文化機關待了下來,中間轉換過單位,從臨時人員做到研究人員。

從社會參與到行政機關,我深刻感受到與地方距離的轉變。對於邊陲地方來說,社會倡議不是多受歡迎的事,這迫使人們面對討厭的衝突和隨之而來的激烈改變。尤其是2008年美麗灣渡假村抗爭事件,激化了原本臺東的保守環境,改變抗爭者的看法。相較之下,八八風災後大量的重建資源及改善進到地方政府體系,行政機關人員則是受歡迎的「外人」角色,帶來的是補助經費及神燈精靈般的許願對象。

兩者的形象也是鮮明的對照:社會倡議者必須拋頭露面闡述理念,而且來無影去無蹤;行政機關人員則是在各種公文書及會議場合中若隱若現,但卻是穩定地在地方工作及生活。這加深在地人對兩者有著不同的看待:倡議者是地方的攪局者,地方官僚則是給予者。其實兩者都具有外來價值系統的「外人」身分,只是在地人往往沒意識到,而賦予了各自的想像。

想像與現實的距離

官僚之所以作為地方上的外人,肇因於臺灣從傳統權威到民主的國家發展過程,在想像與現實有相當的距離。臺灣社會對於官僚的想像,是在中華帝國傳統以首長權威的官僚體系與美國為主的公務體係之間擺盪,在「人治權威」及「法律效率」的矛盾中理解官僚體系的運作,人們總是期待從中找出唯一解方,這導致官僚經常以權威的角色出現。

但現實上,二戰後的臺灣社會經歷過國民黨戒嚴、土地改革、美援、工業化、民主化運動以及加入全球貿易體系等時期,大約每隔十年地方社會便遭遇新的衝擊,但同時,地方自治法及農漁會等組織卻持續存在,鮮少遇到挑戰。數十年來,臺灣的地方政府體系是在定位不完全的基礎下,為面對這些轉型衝擊,被動進行緩慢的組織改造,加上各種選舉及地方自治之下盤根錯節的結構。這使得地方的行政治理體系處於一種不穩定的狀態,雖然有法規及組織規章約束行政機關的權力,但必須結合疊床架屋的地方組織和派系,才得以運作。這構成一種難以全然窺視的權力網絡,存在著相當大的模糊地帶,身在其中的每個行動者,都受限於自己能接觸的網絡範圍,構築自己的視野和對於行動成功的理解範圍。

如此受限的環境下,在許多從外進入地方的政策計畫中,常會看到這種場景:外來的行動者對於自己的品味、技術及能力過度自信,結合地方官僚提供的「成功案例」,便搭起計畫的執行過程。許多公共事務陷在各種官場文化的關係當中無法自拔。於是,好的理念進到地方行政後,變成符合官僚美學的紙上提案,經過鎂光燈前的行銷而顯得精美壯闊,但各種展覽、影片、行銷、美化政商關係的慶典活動,除了留給地方民眾的短暫印象,很難判斷在地方留下什麼痕跡。

運用對地方有意義的價值系統

透過上述過程,我逐漸發現,如果不希望只是扮演永遠在過水的外人,而是一個成功的行動者,那麼運用倡議者的角色,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倡議者在地方的溝通,立基在掌握文化脈絡的治理,藉由一個又一個的事件,逐漸把要做的事件論述,放置到地方的意義網絡之中,才有辦法讓事件發酵。

「治理」有著強烈的現代美學及理性的意涵。教科書與文獻中呈現的治理,仰賴著特定框架的既視感,閱讀者只要掌握足夠的數字及藍圖,根據智能的拼湊,就能看到整個地方生態的結構和路徑,然後解決問題或找出某種反思性。但這樣高度理性的安排,大多時候並不存在於地方的關係及溝通語言之中。

現實生活中要找出有意義的價值系統,需要自己想辦法的勇氣。地方的數字與資訊永遠是片面的,政府機關掌握的資訊往往來自於粗糙的「盤點」,過時且仰賴當事人的主觀意識,卻沒有找出人群互動的關鍵價值,因此政策的執行彷彿只是在一片迷霧中仰賴有限的嚮導指引。但真正的價值系統,卻是在日常生活中許多小型的聚會活動與溝通過程中發展出來的,而且需要倡議與引導才會露出樣貌。這也是讓社會運動式的參與觀察成為一種進入地方的好方法。

因此,掌握公共資源只是一個基礎,結合官僚及倡議者的所長,運用田野調查的兩種策略——一邊藉由業務建立合作關係,一邊累積對脈絡的理解——找出社會的運作系統邏輯及價值觀的分類方式,輸出有效的行動,積沙成塔地進入既有的價值系統,或許是可發揮的「外人」角色。

蔡念儒

臺東人,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畢業後返鄉服務,由於參與過多起地方歷史建築保存、環境開發議題,得以在文化和地方公共事務的實務推動與寫作間穿梭,關注議題偏重在地方的產業及政治轉型。近期朝著獨立研究者的路線邁進,嘗試以多重尺度的觀點來看待臺灣社會的重大發展。寫作題材涵蓋公共開發、族群空間變遷、殖民歷史及國際政治等。近年來陸續在中外學術期刊和一般刊物發表論文,包括〈寂靜的抵抗:當代臺東市區的開發與地方回應〉、〈消失的部落空間:從卑南社看卑南地區的地景變遷〉及How China Gained a Foothold in Eastern Taiwan。

#2 在隱現之間的地方工作倫理

社會網絡與進入地方的倫理

但凡接觸到「人」的工作,就必然會遇到人際關係處理和倫理問題,在地方工作中更會直接影響到工作的成敗。在探討進入地方的倫理時,首先得先確認兩個議題:進入地方的工作內容和性質為何?會牽涉到哪些團體和權益關係人?若是文化人類學、歷史學等相關研究,倫理的範疇基本只會限縮在研究者與報導人之間,注意好訪談和資料使用的知情同意,以及對報導人的合理回饋即可。但若是公共衛生等會介入在地社群生活的研究領域,或是近年來興起的實踐型研究,以及各類在地方執行的計畫,由於涉及到更深層的社會網絡和利益關係,且經常有緊迫的計畫期程限制,其倫理問題會複雜許多。

如果在地方的行動會超出訪談或參與觀察之外,直接影響到在地社群的日常生活,那麼接下來就要確認範疇,界定會接觸到的個人與團體有哪些,以及跟他們的互動方式與關係深淺。一般可以把工作者與不同權益關係人想像成同心圓,最內圈可能是計畫或研究的目標群體、具直接影響力的公私部門,第二圈可能是有參與但關係不如最內圈的個人或團體,最外圈可能是當地的一般民眾、觀光客等。依照關係親疏、權益關係人的性質與重要性,需要擬定不同的應對方式。有些遇到時禮貌性打招呼即可,有些則要經常互動保持連繫。給予適當回饋也相當重要,可能是專業知識、情報、協助文書工作或實質的物質回饋。我在從事地方工作之初,因計畫需求而需要同時維繫多個組織和地方頭人的關係,在未妥善評估下投入了太多資源與時間,反而掏空自身組織的能量,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地方工作者和團隊的時間與資源都是有限的,確認不同組織、權益關係人的距離和輕重緩急,設定適切的互動和回饋機制,方能在自身的能力範圍內維繫必要的人際關係,並避免倫理問題帶來的負面影響。

除了與個別組織、權益關係人間的關係,在地的社會網絡也是需要特別注意的部分。有人的地方即是江湖,因為血緣、地緣、族群、就學就業、政治傾向、特定事件等原因,地方會形成各式群體,以綿密的無形網絡相互影響。為了維繫人際關係而提供回饋,或選擇與任何組織或權益關係人合作時,需要考慮其與地方其他個人或團體間的關係並謹慎行動,以免衍生更多實務操作或倫理上的問題。舉例來說,有時檯面上的社區頭人,像是發展協會理事長、里長等,並不一定真正具有決策權,可能檯面下另有其人。即使看似社區頭人能獨自決定的事項,仍常需要考慮其他組織成員或社區居民的觀感。當地方上有多個派系在相互競爭,或只有一主要組織但有相當的在地居民對其有所微詞時,更需要小心處理,選擇與任一方合作都有可能造成其他方的敵意。這些負面效應有些是可以忽略的流言蜚語,但有些會造成工作上的實質阻礙。因此,在地方上的計畫或行動,必須時刻考量到這些社會網絡和外部性所帶來的影響,並非只關注個人與個人間的關係。

自身能力、認知與進入地方的倫理

對於挾著外部資源進入地方的團隊,在地居民多少會有一定期待,尤其是工作團隊所刻劃的未來願景或給予的承諾。但因為時間、資源或外部條件限制,願景和承諾很難完全實現。若在先前給予在地社群過高的期待,無法達成時的落差感將造成相當嚴重的傷害,甚至會讓在地社群不再信任外部團隊,連帶提高後續其他團隊進入的門檻。長期駐點的過程中,我見過許多學術單位、企業、學生團隊、非營利組織在地方上來來去去,也多次以駐地團隊的身分提供人脈、地方知識、參與者動員等協助。在這些經驗當中,我認為「確實溝通」「量力而為」相當重要,尤其是有明確時限的計畫團隊。必須要讓權益關係人和在地社群知曉自身的目標、工作範疇及能力限制,讓對方了解真實情況;在給出任何承諾或行動時,需要思考自身的能力和後續的效應,這是保障自身也是保障在地社群的重要手段。譬如,初入社區時無償幫在地組織撰寫計畫,若未讓對方了解這是一次性的特例,未來可能會將外部組織無償撰寫計畫視為理所當然,造成社區組織過度依賴外部組織的不健康觀念,並增加欲長期經營團隊與在地組織溝通的困難。改造窳陋空間時,若在地社群沒有長期的維護計畫和組織,那寧可不要進行,否則很可能出現「閒置空間再閒置」甚至怪罪建設團隊的情況。身為中介團體,我曾為了處理已離開團隊留下的問題而耗費大量資源與時間,也連帶影響後續接待新團隊的意願。無論是在地組織或已長期駐點的中介團體,皆是運用自身的信用和人脈來協助推展地方工作,也常需要承擔各類計畫、個人與團隊所留下的正面或負面資產。但這些隱形成本不容易為人所見,也使得部分團隊恣意揮霍在地社群的資源和信任,對於地方發展而言並非好事。

有明確時限的團隊——無論最終成果如何——與在地社群和權益關係人保持一定的和諧,讓在地組織或中介團體沒有額外的負擔,是最基本的倫理要求。至於想要長期駐點的團隊,相關的倫理問題會逐漸累加,影響夥伴關係的建立與運作。進入地方的倫理複雜且多變,但若能掌握基本原則,相信對於地方、權益關係人、工作者,都會有所助益。

佘岡祐

高雄人,國立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研究所碩士,東山窯鄉文史工作室負責人。熱愛自然生態,著迷於地方風土,致力於尋覓自身與地方共生共榮的方式。

書籍資訊

書名|田野特調:調查地方的手法、配搭與尾韻

作者|邱星崴、陳冠彰、王麗蘭、佘岡祐、王昱登、蔡念儒、劉書甫、吳宗澤

出版者|游擊文化

裝幀設計|井十二設計研究室

購書連結: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1019998?srsltid=AfmBOoqG3gNPu8kE24XEtWkN8nGGbIgIyoNROlC7LJVe01WkW0kFgh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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